2014年05月19日11:55
民進黨中執委洪智坤在林益世案爆發後,於臉書PO文指副總統吳敦義夫婦2011年7、8月間帶林益世到中鋼密會董事長鄒若齊「喬事情」,要求特偵組應調查吳、鄒是否涉案,遭中鋼公司與鄒自訴誹謗,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定洪智坤虛構事實並加以散佈,依誹謗罪判刑3月,得以9萬元易科罰金定讞。
高雄高分院調查認為,洪智坤由國民黨籍前高雄市議員戴德銘處獲悉吳敦義帶林益世去拜會鄒若齊,目的是為了選舉而非爐渣利益分配,且會面時間是在2011年9月,並非7、8月,仍虛構「密會喬事」臉書文章質疑吳敦義與鄒若齊涉入林益世案,已超出對公益議題合理評論範圍,觸犯誹謗罪。
洪智坤臉書內容提到「根據中鋼高階員工提供給本人的資料,2011年7、8月間,當時的副總統候選人暨行政院長吳敦義夫婦南下高雄,帶著立委林益世親自拜訪中鋼董事長鄒若齊,4人闢室密談」、「吳敦義當時向一手提拔的鄒若齊強調,林益世是他在南部最重要的朋友,中鋼要全力配合」、「請問吳敦義,這是你唯一一次帶著林益世去中鋼〝喬事情〞嗎?」等。
但法院審理時調閱吳、鄒行程,查無在中鋼視察或密談紀錄,洪智坤到庭也坦承在臉書發文時就已知悉吳、鄒並非在他所指的7至8月間見面,法院因此認定文章內容與事實不符。(王吟芳/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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