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國通4/3-5/22應收帳款讓售金額1.05億元
(103/05/22 17: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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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9950)萬國通-應收帳款讓售金額一年內累計數達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應收帳款讓售 2.事實發生日:103/4/3~103/5/22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累計總金額105,359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與公司往來之金融機構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無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無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依發票金額收取0.25%~039%之管理費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不適用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依本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不適用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活絡公司營運資金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7.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 18.監察人承認日期:不適用 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0.其他敘明事項:無 |
應收賬款讓售(accounts receivable factoring)
應收賬款讓售是指企業將應收賬款出讓給專門收購應收賬款為業的金融公司,從而取得資金的資金融通方式。具體操作為:企業在發貨前,向金融公司申請貸款,金融公司根據客戶的信用等級按應收賬款淨額的一定比例收取手續費,從預給讓售方的款項中抵扣。客戶到期的應收賬款,直接支付給融通公司,同時承擔壞賬風險。應收賬款讓售方式,由於融通公司要對客戶進行資信調查,無形中為企業提供了專業諮詢。且融通公司信息靈活、專業化程度高,有利於壞賬的收回。另外,企業不要承擔“ 或有負債 ”的責任。因此,此方式對企業而言是較好的一種融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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