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11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咦?學務主任和生教組長怎麼不見了?」新北市汐止區某國中師生月前在校園找不到蔡姓學務主任和陳姓生教組長,結果晚上大家看電視新聞,赫然在一則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新聞畫面中找到答案,原來兩人上午不假外出,是去排隊領股東紀念品!
蔡姓學務主任說,他當天早上七點多就到學校上班,兩人先口頭向校長請假後才離開學校,只是到股東大會領完保溫瓶後就返回學校,如果「有心人覺得不妥,我也沒辦法」;陳組長說,「我請假辦私人的事,沒什麼不對」。
學校老師投訴,兩人見東窗事發,連忙在第二天補請「事假」,但是依照人事法令,除非是重大意外事件,事假才能事後補請,否則必須事先請假;校長解釋,當天上午蔡主任和陳組長有先「口頭」告知他要請假,對於兩人在上班時間請事假前往參加公司股東會,校長說這是私人事務他不予干涉。
但學校老師不服,向教育局投訴,新北市教育局主任督學蘇珍蓉說,被投訴的蔡主任及陳組長請事假程序不符規定,將要求校方依規定開考核會懲處。
學校老師投訴,蔡主任和陳組長上個月十九日週四上午,在學校正常上課期間,有師生要找兩人接洽事務,卻是遍尋不著人影,也沒有請假紀錄,大家滿心狐疑,所幸當天未有校園或學生突發意外,直到晚上有老師收看電視新聞,在報導宏達電與宏碁召開股東大會的畫面影像中,竟然看到蔡、陳兩人在排隊領股東紀念品保溫瓶和抽獎。
投訴者指出,同事們傳為笑談,蔡、陳二人則在次日趕緊補請事假,但也有不苟同的老師,認為為人師表,不應把領紀念品看得比學校教學還重要,憤而向校長投訴,依規定兩人不能事後補請事假,但校長七月底即將退休,想息事寧人,希望大事化小,老師因而轉向教育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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