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17日電)台東蘭嶼島過去土地未登記,96%建物違建,公家單位除核廢料貯存場合法,其餘幾乎未取得建照,鄉長江多利表示,無能力解決,請政府幫忙。
統一超商7-11進駐蘭嶼,引起軒然大波,除了文化衝擊論戰外,接著爆發建物違法,意外扯出蘭嶼建物幾乎違法。
蘭嶼鄉長江多利表示,蘭嶼島老一輩排斥土地登記,「這土地就是我的,為什麼要登記」,達悟族不解自己的土地為何要登記,土地未登記就無法取得建照。
江多利表示,蘭嶼島96%違建,公家單位包括衛生室、海巡署、代表會、氣象站、舊鄉公所和國宅全部都是違建,鄉公所無能力解決,請政府幫忙解決。
至於台電的核廢料貯存場,台電表示,當時是以軍事要塞申請建造,是合法的建物。
統一超商將進駐蘭嶼,昨有鄉民爆料「蘭嶼小七」沒有建照是違建,意外「揭發」蘭嶼全島約九成五的建築幾乎都無建照,可能是全台「違建」密度最高的地區。
台東縣府建設處長許瑞貴指出,會造成這種現象,和蘭嶼特殊環境有關。蘭嶼全島皆屬原住民保留地,地主是行政院原民會,由鄉公所代管。鄉民有土地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建屋要辦理地目變更才能領照,但少有鄉民這麼作。
許瑞貴指出,縣府多年來鼓勵蘭嶼居民辦理土地權登記及使用地目登記,但並不順利,目前仍有約百分之九十五的土地由鄉公所代管無人登記。
縣府兩年多前曾提出比照台灣本島都市計畫概念,讓蘭嶼建築就地合法,包括劃分商業區、住宅區等,為蘭嶼地目問題解套,但環保人士質疑要設「經濟特區」,蘭嶼人也誤解,無疾而終。
台東縣府原住民族行政處官員表示,若真要以違建標準認定,全島除鄉公所大樓、代表會、五所學校等公部門建築,以及蘭嶼核廢料貯存場依法變更地目領有建照外,島上九成五建築都沒建照,連世界知名的達悟族人地下屋也是。
「若想清查、處理蘭嶼土地及住宅問題,等於是在『踩蜂窩』。」一名縣府官員透露,蘭嶼人對土地的概念與法令不同步,「若問要不要拆超商違建,等於直接問要不要拆多數蘭嶼人的房子。」官員表示,要先與當地人溝通土地觀念,政府才有處理空間,但涉及的層面及單位廣,「是一件很頭痛的事」。
縣府建設處副處長羅淑圓說,由於蘭嶼土地使用有其特殊性與複雜性,蘭嶼小七是不是違建?要不要拆?縣府將視個案狀況再作研判。蘭嶼超商的李姓股東表示,「要拆大家一起拆」。
不論是本島或蘭嶼,藝文界或演藝圈都為蘭嶼該不該有24小時便利超商小7而爭論時,民眾爆料:「什麼我們蘭嶼人要不要小7,小7根本違建,違建就要拆!」
民眾表示,小7是外地人與蘭嶼當地人合資,再由蘭嶼人出地所建,「但是蘭嶼很多地都是保留地又沒設定,許多建築物都有問題,這間小7一定也有問題!」記者查訪後,台東縣府表示:「的確不能興建任何建築物,更別說要蓋小7。」
縣府調查,小7現址是位在椰油段的2塊地段,2地目前都屬於原住民保留地,僅有1塊有設定耕作權,「意思是地主都是原民會,業者在原民會的土地上蓋小7」。
再者由用地編訂來看,縣府表示,目前2地中有設定地主的土地為農耕用地,另1塊則是「交通用地」,意即「土地只能當成馬路或種農作物,不是建地就不能蓋建物,更別說成為小7販賣商品!」
縣府表示,早已得知此事,蘭嶼鄉公所日前已查報並要求不准興建,縣府會依法行政,並考量到地方情感的狀況下研擬下一步對策。(突發中心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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