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張姓土地開發商積欠所得稅一億五千萬元,他名下無財產,多年來僅被強制查扣九千元。他藏匿多年,日前行政執行官拘提他,為防意外報警由荷槍警員押到管收所。張被管收次日態度軟化,先繳五千萬元,允諾其餘一億元分六十期繳納後才獲釋。

張姓男子年約五十歲,在高雄市大寮、前鎮區開發土地,從事區段徵收、市地重劃代辦,經營不動產租賃業務,積欠二○○一、二○○二年度綜合所得稅一億五千二百七十四萬元,屢登欠稅大戶名單。二○○七年,國稅局將張移送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強制執行。

行政執行官查不到張的財產,六年僅強制查扣九千一百九十一元;張到處藏匿,行蹤不明。行政執行官和書記官明查暗訪掌握他行蹤,今年六月廿三日到張的弟弟住宅拘提他。

張被拘提後,有多名高雄地區的立法委員到場或打電話關心,行政執行官仍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管收。據了解,法院開庭審理時,張家人和友人在法庭罵執行署人員,一度出現火爆場面。

法官最後裁准管收張,當天帶隊的李姓行政執行官發現法院外有四輛黑色廂型車出沒,搭載不明數量的「鬼祟人士」,執行官恐發生意外,報警由保二總隊派八名荷槍警員,以兩輛警車前後包夾戒護押送張的車子到管收所。

張被管收一晚後,第二天委託律師協商繳稅計畫;張當天先繳欠稅五千萬元,其餘一億元以土地抵押擔保,分六十期繳納,當晚八時許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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