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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03日14:23
寶成集團前業務經理賴志昌(44歲),涉嫌於2006年至2011年間在外私設公司,背著寶成集團以三方交易方式從中賺取佣金和差價,並於2011年離職後自立門戶於中國創設昆山寶騰公司,偽造文書佯稱是寶成集團旗下分公司遷廠設立,共計牟利近2億6餘萬元,台中地檢署以賴男行為導致上市公司寶成集團遭受損害超過1億元以上,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偽造文書等罪將他起訴。
起訴指出,賴男私自成立MARCO和巨大國際公司,佯稱是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的主管在外私自成立,若寶成要銷售面板模組塑膠複合材料予友達,需透過MARCO和巨大代理銷售,因而約定由該2家公司為寶成旗下的寶建科技推廣銷售材料,可取得0.5%至5%不等的佣金。
當寶建科技取得友達公司合格供應商認證時,賴再向友達的供應鏈廠商佳騰工業、達運精密公司、金名山光電等公司,佯稱MARCO和巨大是寶建科技指定的銷售代銷商,須透過該2家公司向寶建科技下單。賴以此3方交易的方式賺取佣金和差價,共牟取近2億元利益,損害寶成集團。
賴男於2011年2月離職後,又於中國自行設立昆山寶騰公司,生產面板模組塑膠複合材料出售給友達公司的供應鏈廠商佳騰公司,由於昆山寶騰無法取得合格的供應商認證,即謊稱昆山寶騰是寶建科技於中國設立的新廠區,致佳騰公司誤認產品相同而採購,再轉售予瑞儀公司加工製成背光模組,出售予日商新力公司,因被發現無防火檢驗測試認證,賴再偽造寶建科技出具的保證書,共計冒用寶建科技的名義售出1億1千餘萬元材料,致佳騰公司陷於可能遭客戶退貨或訴訟請求賠償的風險。 (許淑惠/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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