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09日00:10 
 

國內英文補教名師徐薇(本名鄭如薇,英文名Ruby)和丈夫江正明經營徐薇英文補習班、徐薇文化事業公司使用4冊國小英語教材「RUBY KIDS」,遭桃園龍行科技公司指控侵犯著作權,刑責部分雖獲不起訴,但民事部分智財法院認定該4冊教材侵害龍行的編輯著作權,昨逆轉判徐薇公司及劉、吳兩名員工連帶賠償50萬元。
 
判決也要求徐薇公司須停止發行、販售「RUBY KIDS」課本,且須回收、銷燬已發行的教材。

徐薇公司得知判決結果,強調「會上訴」。龍行公司老闆陳憲良也表示:「對判決結果並不滿意,一定會上訴,因為公司損失近1700萬元,上訴後會再提出對方發行數量、銷售金額,供法院參考。」
 
龍行公司指出,2007年6月間,子公司龍行文化和台灣培生教育出版公司簽約合作,由龍行翻譯編輯ELLIS英語教學軟體,作成「ELLIS KIDS」紙本,再交由台灣培生印刷,龍行負責經銷,期限3年,雙方各享有一半著作財產權,後來培生同意龍行文化將權利轉讓給龍行科技公司。
 
事後培生與龍行科技提前解約,台灣培生另找徐薇丈夫江正明掛名負責人的徐薇公司合作,由徐薇公司負責翻譯、編輯ELLIS英語教學軟體,對外發行書名為《RUBY KIDS》的教材,並充當旗下補教體系課本。龍行科技認為教材內容抄襲龍行的編輯著作,對徐薇夫婦、員工及公司提起民刑事訴訟。
 
徐薇公司辯稱,兩版本都翻譯自ELLIS英語教學軟體,內容雷同也理所當然,且刑事部分經台北地檢署偵查,已認定龍行翻譯編輯的著作並無創作性、獨立性,將全案不起訴,何況龍行、培生已終止合約,主張龍行已無著作財產權。
 
但智慧財產法院指龍行翻譯編輯著作的單元排列,與ELLIS英語教學軟體不同,且內容雖選擇部分原軟體內的圖形素材,但也加入自行創新圖樣、版型與文字,因此認定龍行的版本具有獨特、原創性,應享有編輯著作權利。
 
而徐薇公司發行《RUBY KIDS》270頁版本,跟龍行的212頁版本一樣,都分為4冊,經送交學術鑑定,其中的單字、閱讀編排,每課開頭跨頁的標題、主要圖片、圖示,也與龍行版本大致相同,總計26頁編輯有實質相似性,法官據此認定徐薇公司與負責該書編排的劉姓、吳姓女員工,共同侵害龍行的編輯著作權,應連帶賠償龍行50萬元,並停止發行、銷售「RUBY KIDS」課本,另須回收銷燬相關教材。
 
至於龍行一併控告徐薇夫婦共同侵權部分,法官認定無法證明兩人知悉或參與侵害著作權行為,判兩人免賠。(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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