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4月28日【廖珮君╱台北報導】富蘭克林投信協助國內投資大戶「過水」到境外公司開戶,讓台灣人「化身」為香港人,投資富蘭克林投信在台銷售的境外基金,更進一步勸誘大戶在銀行的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ffshore Banking Unit,OBU)開戶,並把基金向銀行抵押融資、再買基金,遭金管會記警告,富蘭克林投信禁募新基金,也不准追募。這是金管會查獲首宗假外資「過水」買基金的案例。金管會在去年,也曾查獲股市聞人化身假外資,大買國內上櫃公司的案例,這次則是查獲假外資是繞道買基金。
據了解,因這家國銀OBU(國際金融業務分行)也接受「假外資」開戶投資、並承做基金融資,該國銀OBU也沒有做好KYC(認識你的客戶),恐也遭懲處。
金管會證期局官員昨說,富蘭克林違規事實有兩大項,1是協助大戶到境外公司開戶「過水」買基金;2是還進一步勸誘大戶在國銀的OBU開戶,且以基金抵押融資,再買基金,因此記警告,且未改善前,都不准追募或募新基金。
官員說,依現行規定,若國人要買在台募集的境外基金需透過總代理人、再轉送境外基金機構辦理,但富蘭克林投信此舉,等於跳過總代理制度。
據了解,富蘭克林投信主要目的是為了規避國人持有境外基金上限,從70%降到50%的限制。該限制將在2016年1月上路。
官員說,若台灣人「化身」為香港人投資境外基金,對業者來說,就不算是台灣客戶,可免計入50%的限額,也可避免不合規定而遭下架的命運。
官員說,若一檔境外基金,台灣人投資比重超過5成,代表這檔境外基金是以台灣為全球銷售重心,一旦基金發生問題,業者又沒在台設點,台灣投資人權益無法保障。
2014-10-10 15:54
[本報訊]首宗台股「假外資」終於現形!金管會昨日宣布查獲一家外國券商,該券商將客戶由台灣匯至國外的資金,投資回台灣的股票。金管會已將之定調為假外資,並註銷其FINI(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登記資格,這名台灣客戶也將被證期局罰鍰270萬元。
證期局表示,這是一家在香港登記的外資券商,不過消息人士指出,這家券商就是瑞穗證券亞洲有限公司,從99年起就接受股市聞人賈文中的投資,後來是因為在其中一次投資時,未依規定申報股權變動狀況,才因此被查獲。
為什麼國內的資金要化身成假外資,再回流台股買進股票?最主要的原因就是2012年的證所稅衝擊。2012年證所稅制定後,不少國內大戶轉向外國投資銀行開戶,資金只是在帳面上去海外繞了一圈回到國內,就能免除證所稅。
其實,當初制訂最低稅負制時,為了避免對外資產生衝擊,就已規定外資不必適用最低稅負制,因此外資在台灣投資股票的資本利得,本來就不必課稅。2012年,馬政府喊出證所稅後,外資免課證所稅,僅是最低稅負制的延續。
然而,這也造成國內法人或中實戶另類逃漏稅的管道。許多法人或大戶把資金滙往海外,喬裝成假外資之後,再回頭投資台股,不僅可以輕易吸引買盤追價,還可以輕易拉抬個股股價,並逃過證所稅,繼續在台股呼風喚雨,而這對無力取得假外資身分的散戶,相當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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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查獲瑞穗證券亞洲公司幫助市場大金主賈文中取得尚化股票的「假外資」一案,賈文中昨(9)日透過友人表示,他在瑞穗亞洲的戶頭純粹是理財與資金調度,且瑞穗亞洲也未告知賈文中直接以他的戶頭買尚化股票。為此,賈文中不僅因「假外資」、加上他又是尚化大股東被連同行使歸入權,一共被處罰700萬元。 賈文中友人指出,賈文中為了可以投資港陸等地債券等海外商品,才在瑞穗亞洲以個人名義開戶,去年為了資金調度,動用到這個戶頭資金,結果瑞穗亞洲直接以這個戶頭幫賈文中買進尚化股票,尚化是冷門小股,分次多批買進超過尚化的外資持股上限,才引起金管會調查。友人說,買進尚化股票是去年的事,金管會介入調查並罰錢是半年前的事,賈文中昨天傍晚看電視才知道金管會把這件事公開,但絕對無外界連想「打壓大戶」情事。 【2014/10/10 經濟日報】 |
2014-10-10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假外資買台股,首度遭逮!金管會昨天表示,瑞穗證券(亞洲)接受台灣客戶資金、假借外資名義買台股,證券交易所將註銷瑞穗(亞洲)的外資法人(FINI)帳戶與資格,且通報香港證券監理機關。
金管會首次抓到
金管會表示,過去曾有外資炒匯而被註銷帳戶,但「假冒外資身分」買台股而被揪出來,倒是頭一遭。
「外資法人必須控管確保,匯入資金非來自台灣!」金管會官員表示,瑞穗(亞洲)在2006年來台登記外資法人(FINI)身分,投資國內股票,但在2010年,接受賈姓金主從台灣匯出資金,投資國內股票,這已經違反相關規定。
官員透露,這家被投資公司是尚志精密(3579),為大同(2371)關係企業,董事長為林蔚山;由於尚志涉及股權管理問題,證期局清查大股東持股狀況,發現國內大股東之一的賈姓金主,透過瑞穗(亞洲)買入尚志股票,即假借外資名義持股。
為何瑞穗(亞洲)要接受假外資?證期局表示,經瞭解,瑞穗(亞洲)坦承,事前已經知道這筆資金來源並非境外,但為了爭取該客戶的業務,才接受這筆投資。
首先,金管會決定對瑞穗(亞洲)開鍘,取消其登記在台灣的外資法人資格;由於帳戶被註銷之後就不能買賣,因此,會給予瑞穗一段「緩衝期」,出清股票。
除了尚志精密,瑞穗(亞洲)該帳戶的其他持股也都受到牽連,必須全部出清;據瞭解,金額總計有新台幣5億元。
其次,在賈姓金主方面,金管會官員表示,持股超過10%必須申報,其以外資名義,投資尚志精密,目的就是要規避監理;對此,證交所已經依據<證交法>22條之2、25條及第43條之1規定,開罰賈姓金主合計新台幣270萬元。
金管會強調,外資投資國內有價證券,應據實聲明,未來若發現有違反聲明事項,將依管理辦法規定註銷其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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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昨(9)日宣布,查獲一起外國證券商幫助國內客戶,將台灣匯出去的資金轉換角色,再以外國機構投資人(FINI)身分投資國內股票的案件,包括香港商瑞穗證券與賈姓金主(經查為股市聞人賈文中),分別受到註銷資格與罰鍰的處分。這是首起外資券商因「假外資」被註銷FINI資格的案件。 金管會是以違反「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規定,註銷券商的FINI資格。 據了解,這家外資證券商是在香港註冊的「瑞穗證券亞洲公司」,金管會表示,該券商從2010年起,幫助國內賈姓金主,用假外資方式投資大同集團旗下的「尚志精密化學」(下稱尚化),取得一定比率股權,同時規避主管機關對公司內部人的監理。 據悉,尚化因發生內部股權爭議,金管會清查大股東持股情況時,發現賈姓金主和瑞穗亞洲同為前十大股東,但瑞穗亞洲持股卻是在其客戶賈文中名下,因此查獲這起假外資案件。 根據尚化102年度年報,賈文中對尚化持股4.88%,花旗託管瑞穗亞洲持股為2.27%。 今年4月,金管會證期局以尚化內部人申報持股異常為由,違反證交法第43條之1、第22條之2及第25條,接連兩天開罰賈文中三次,金額分別為120萬、84萬及66萬元,共270萬元。如今瑞穗亞洲也被註銷FINI資格。 根據規定,被註銷FINI資格的瑞穗亞洲,帳戶下所有股票必須限期出清。據了解,瑞穗亞洲投資台股部位約新台幣5億元。 上次被註銷FINI資格的案例,是2013年10月荷蘭商「流動貿易商亞洲有限公司」,因涉及炒匯被註銷,創FINI資格被註銷首例。 至於被註銷FINI資格後,多久後才重新申請?金管會表示,已請證交所研擬,若確定外資被註銷資格時,需多久才能重新申請FINI資格,將成為通案適用。
【2014/10/10 經濟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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