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聽了好多加盟主的故事,他們付出多年換來一身辛酸,而我漸漸了解真相後,只能做個忠誠的記錄者。(吳小姐/4X歲/超商業)我在民國86年加盟超商,本來前10年做得不錯,日營業額7萬,每個月可以淨賺6、7萬,但是過了10年後,受限店面較...
Posted by 李兆華 on 2015年5月11日
撰文/李兆華/ Money錢雜誌 | |||
Moneyw坦白說
(鄭先生/46歲/現為減重教練)
從30歲到45歲,人生這15年的精華時光,我選擇和超商簽約加盟,一約5年,總共簽了3次。原本期待自己當老闆,可以換來好收入,最後卻落得零存款、老婆子宮割除、嫁妝金飾全賣光、不敢讓小孩喊我爸爸。
最遺憾的是,結束加盟後,我終於有時間陪父母,卻發現母親腎臟病到末期,我送她進醫院,她卻再也沒能走出來……
1998年,我第一個小孩快要出生時,心想自己當老闆收入比較好,可以養小孩、養父母,於是拿出約91.5萬元加盟超商,屬於委託加盟,就是由總公司設點和裝潢,我來當店長。
第一個5年-不讓兒子叫我爸爸
第1個5年,算是相對美好的時光。我和太太一起在店裡工作,每天工時12小時,每個月扣除開銷,夫妻約合賺6萬元,確實比當時的上班族來得好。
我的事業心太強,每天都要顧店,所以大兒子直接放在岳父、岳母家。整整2年的時間,我只去看過兒子2次,錯過了兒子學爬、學走路,和學說第一句話。
太太怕兒子忘了我,有天乾脆把兒子抱來門市,指著我說「叫爸爸!」我當場全身不自在,看著這張陌生的小臉,脫口而出:「不要,先叫叔叔就好!」
沒多久,太太懷了第2胎,她擔心我一個人上大夜班忙不過來,挺著大肚子照樣來幫忙,有時累到趴在桌上睡覺。我們捨不得花錢買營養品,太太三餐都是吃報廢品,二兒子出生後體質虛弱,被判定是嚴重過敏體質。雖然付出代價,但當時我認為當老闆還是比較好,於是簽下第2個5年。
第二個5年-當優良店長卻賺更少
第2個5年,我發現收入開始變少了,但我不怪罪公司,而是要求自己一定要更拼、更努力,才能真正賺到錢。於是我卯足全力,總公司有任何要求都配合,遇到優良店長選拔更是想辦法參加,並且如願獲選。
總公司配送的三節禮盒,別人進10盒,我就進50盒,結果銷量不佳,我自掏腰包買來送親友。別人覺得難賣的商品,我也硬著頭皮照單全收,最後卻都報廢。為了向總公司展現自己有能力,躲避被檢討業績的壓力,反而侵蝕自己的獲利,這段時間夫妻兩個的獲利加起來只剩3萬多元,比當員工還不如。
我意識到自己的想法出錯了,也猶豫還要續約嗎?說巧不巧,在我原本的店附近約500公尺處,有一家其他品牌超商,被總公司吃下來,問我要不要優先接管?我心想,一家店賺3萬多元,兩家店就可以賺6萬多元,回到第1個5年的好時光,這一錯再錯的念頭,讓我繼續踏入第3個5年。
第三個5年-老婆嫁妝賠光 母親病倒
要吃下另一家店,必須再付一筆押金和加盟金,又是一個91.5萬元。這時候我才驚覺,老婆已經默默把陪嫁過來的金飾全部賣光,除了墊付先前員工的薪資,也幫忙湊錢繳這筆加盟費用,而我竟然後知後覺,內心充滿愧疚。
因為有了兩家店,夫妻分開各管一家,人手各自增聘。我終於明白自己太天真,當年加盟時,最低時薪才66元,現在節節墊高到115元,成本全都要加盟主吸收。超商越開越多,找人越來越難,有人願意上班就偷笑,我們夫妻倆經常每天上班18個小時。
當店內人力素質參差不齊時,後遺症很驚人。客訴開始變多,只要客訴被總公司成立,一張存證信函就寄過來,不但店的評分下降,更會取消種種獎勵金補助,變成可怕的惡性循環!
老婆本來就有子宮肌瘤的宿疾,某天她正準備下班回家,突然蹲坐在機車前抱著肚子,一動也不動直喊痛。原來過度勞累的結果,導致她的肌瘤破裂,最後割除子宮。
去年我下定決心解約,想拿回押金60萬元,還被總公司刁難東扣西扣。回顧之前15年,我不但錯過了孩子的成長,甚至沒有回家過年、沒有陪雙方父母吃過一頓慶生壽宴,連母親身體惡化我都沒注意,我只剩下送她進醫院,和最後送終的機會。
超商加盟制度再不改,真的會像日本超商業一樣,逼人走上絕路。儘管步入中年轉業難,但我努力爭取到減重教練的工作,現在收入或許不高,但健康快樂太多了。
【更多精采內容請看:《Money錢》NO.93 2015年6月號 |
2014-11-15 09:54
〔本報訊〕由於競爭太激烈,日本的7-11便利超商近期驚傳多家店店主自殺事件!知情人士指出,是受7-11高壓的經營手法壓迫,分店密度太高導致加盟店虧損,店主若不續約便要還欠債,走投無路下,遂選擇一了百了!
中國《東網》報導,撰寫《7-11的圈套》一書揭露7-11店主自殺案的作者渡邊仁,經過一年的調查發現,近年日本關東地區埼玉、群馬和宮城、東京都等地,至少有6至7件7-11加盟店老闆自殺事件。
書中指出,起因是自2000年起,7-11開始厲行高密度開店政策,加盟店一間間冒出,在逾3萬人地區有最少5間分店,但惡性競爭下,許多加盟店出現財務虧損,但仍每天須向總公司繳獲利,總公司還會派人到各分店監視,強行管制分店收入,無法存基本現金,店主連找銀行融資的機會都沒有。
且若店主不續約,分店必須立即償還欠債,店主無力償還,業績又不見起色,在走投無路下,被迫走上自殺一途。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