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女子半夜用LINE傳了多篇文章給林姓女友人,林女不堪其擾報警,陳女被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法官認為陳女傳的是檢舉吸金公司的相關報導,且社秩法旨在保護多數人聚集場所安寧秩序不受侵害,林女是個人並非多數人,裁定陳女不罰。

法院調查,陳女十月卅一日凌晨一時許,與林姓女友人以手機通訊軟體LINE聊天,聊到林女為陳女介紹上班的投資事業公司可能有問題,兩人一直聊到一時四十五分,林女不想再聊結束聊天。

但陳女從凌晨二時許,連續傳十多篇文章給林,林女手機LINE不斷響,讓她難以睡覺,半個多小時後,林女受不了「轟炸」,向板橋警分局報案;警方認為陳女的行為構成社維法第六十八條第二款中的藉端滋擾住戶,將她移送法辦。

陳女否認滋擾林女,辯稱林女介紹她到一家投資事業公司上班,並告訴她若有任何該公司相關訊息都可轉告;她上網搜尋發現該公司曾被檢舉違法吸金,因此才LINE相關報導給林女,並非騷擾林女。她傳每篇報導後,LINE都顯示「已讀」,證明當時林女並未睡覺,不構成滋擾。

法官認為,陳女是聽了林女的話,用LINE傳該公司訊息給林女,目的是要告知林女這家公司的相關報導,並非妨害公共秩序或擾亂住戶安寧。且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八條第二款規定處罰「藉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者」,旨在保護多數人,並非個人。

LINE半夜一直響 女睡不著氣到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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