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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6
6人花8000元入住
〔記者黃欣柏/台南報導〕住日租民宿竟住到上警局?一群來自台中的好友在元旦連假相約到台南旅行,行前特地在網路上預約日租套房,未料當天入住竟被屋主抓包房仲業者疑似「賺兩手」,私自將待售物件當民宿出租,最後房仲、屋主跟房客三方鬧上警局,也讓來旅行的房客無奈地說:「連假全毀了!」
前晚有民眾在網路上PO文指出,元旦當天與5名友人從台中開車到台南遊玩,行前預定東區裕農路公寓內的雙人套房與4人套房各一,沒想到入住時卻發現屋子與行前看的預覽照內容不同,且熱水器壞掉、沒有棉被,更沒有盥洗用具,一行人開始覺得事有蹊蹺。
隔日下午4時許,一行人在屋內聊天時,陳姓屋主突然帶著另一群人進門,雙方你看我、我看你了一會兒,屋主隨即勃然大怒,質問他們為何私闖民宅,房客們見苗頭不對,只好打電話請當初同意租屋給他們的陳姓情侶檔到場。
哀嘆連假毀了2天
三方到齊後,屋主才發現原來是從事房仲業的該對情侶檔,私自將託售的套房以4人房每晚5千、雙人房每晚3千的價碼租給遊客,他氣得報警處理,最後一干人全都上警局做筆錄,也讓房客一行人嘆道:「4天連假被毀了2天!」
據了解,該對房仲情侶辯稱是因看資料時錯將出售屋看成出租屋,才會發生這起烏龍,但屋主認為房仲想做無本生意,「一隻牛剝兩層皮」,向該對情侶求償11萬元,雙方最後私下達成和解,6名遊客也拿回8千元租金。
有房仲業者透露,這種私下出租待售物件的作法過去就曾聽聞,但房仲可能因此吃上侵占、背信等官司,建議屋主委託房仲銷售時可特別註明告知,減少發生糾紛的機會,房客找屋時也可細問,以免美好旅程為此變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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