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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碩內賊起訴 「超有才」被延攬
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聯合報
和碩聯合科技公司前業務副理林岳仿公司英文名稱,以哥哥名義創立碩嘉科技空殼公司,佯裝是和碩授權廠商,請客戶改向碩嘉下單,碩嘉再向和碩訂貨,賺了二千五百萬元價差。士林地檢署依背信、偽造文書等罪起訴林姓兄弟。林被解聘,但旋獲撼訊科技公司網羅,讚他「超有才」。

內鬼事件發生後,和碩董事長童子賢曾表示「不怕家醜外揚」,稱這是為改善營運,勇於實事求是的精神。

林岳(四十四歲)原任和碩業務運籌處副理,負責與客戶接洽、磋商交易條件。檢方調查,因和碩業務開發部門不樂見業務人員承接小量訂單,但林認為客戶的確有小量訂單的需求,有機可圖。二○一○年,林岳推胞兄林嵩設立碩嘉公司,英文名稱只比和碩多了「Technology」,外國客戶無從分辨。

林岳向舊有客戶表示,若需求量不大,請配合向碩嘉公司下單。林還分飾兩角,二○一○年他使用「宋先生」名號打電話給撼訊科技陳姓業務,慫恿可以每台二六七美元價格販售平板電腦,陳疑惑,寫信問林岳本人,林回信「和碩沒辦法提供二六七美元的價格來賣」。陳詢問「宋先生」產品保固是否由和碩負責,對方給予承諾,撼訊改向碩嘉採購。

檢方指出,林岳用這種方法接舊客戶單,再透過碩嘉以更低的價格向和碩採購電腦設備,讓和碩未能直接與客戶交易,成交金額也受損害。和碩前年內部清查,發現林岳搞鬼,向士林地檢署檢舉。

 

 

 

2016-05-10

〔記者金仁晧、高嘉和/台北報導〕前和碩(4938)業務部門副理林岳,得知和碩對外收單每筆至少3000台內規,利用可控制訂單數量與價格的職務之便,與哥哥林嵩私設「碩嘉科技」公司,林並對外佯裝是和碩子公司,要求小客戶轉向碩嘉訂購商品,再指派下屬吳欣霖修改帳目掩飾犯行,4年來賺取價差逾2000萬元;士林地檢署昨依背信、偽造文書等罪嫌,將林岳、林嵩及吳欣霖起訴。

  • 前和碩業務部門副理林岳的哥哥林嵩。(資料照,讀者提供)

    前和碩業務部門副理林岳的哥哥林嵩。(資料照,讀者提供)

檢方發現,林岳涉嫌自99年起,建議訂單數量較少的廠商,轉向碩嘉科技公司下單,再以碩嘉名義向和碩下訂,林岳則以副理職務操控買賣價格,賺取價差,直到103年和碩才察覺異狀,清查發現4年間與碩嘉往來資金高達200餘萬美元,初估碩嘉不法獲利逾新台幣2000萬元,和碩已向林岳等人求償4000多萬元。

據了解,不知情廠商訂購的多為平板電腦,誤認碩嘉就是和碩子公司,曾向碩嘉下訂的9家廠商中,包含上櫃公司撼訊科技。

辦案人員透露,林岳一人分飾兩角,先以「Mr.Sung」的名義,用電話和撼訊業務經理陳國平聯繫,表示碩嘉可以用優惠價格出售平板,陳國平擔心保固會有問題,找上和碩確認,此時林岳改以和碩副理身分,掛保證保固仍由和碩負責,促成交易。

林岳應訊時承認不該賺取價差,但和碩不收小訂單,他認為小額訂單也是生意,才會私設公司賺錢。

檢方認為,依照帳目紀錄,林岳、林嵩及吳欣霖3人罪證明確,予以起訴。

另,撼訊科技昨強調,林岳並非撼訊員工,某媒體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之處,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2015-12-01  09:07

〔記者陳慰慈、謝君臨/綜合報導〕上市公司和碩科技(4938)研發工程師黃仕仲、洪健元、張國華、許宏祺,私下與許的五專同學劉宗明,在海外成立電子公司,4人涉嫌將取得的內部訊息及採購案底價,洩漏給劉男,讓該電子幾乎吃下和碩散熱模組料件所有訂單,102年4月至今年5月間,已賣給和碩美金100萬元、3200萬台幣餘元的散熱料件,造成和碩失去與其他廠商議價及引進其他供應商機會,蒙受損失,依涉背信、洩漏工商秘密等罪嫌送辦,檢方今天凌晨訊後,諭令黃、劉各以20萬、洪、張各以10萬、許以2萬元交保。

  • 男子劉宗明(左)與和碩四名工程師,在海外成立電子公司,劉透過工程師得知和碩內部訊息,2年間該電子公司與和碩交易達3000多萬元。。(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男子劉宗明(左)與和碩四名工程師,在海外成立電子公司,劉透過工程師得知和碩內部訊息,2年間該電子公司與和碩交易達3000多萬元。。(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檢調指出,黃仕仲、洪健元、張國華、許宏祺負責為客戶研發設計產品及測試散熱模組,有採購料件建議權,協助採購部門追蹤採購料件後續品管事宜,102年2月與劉宗明,在非洲塞席爾成立德聖電子公司,由劉男掛名經理,黃的叔叔則掛名負責人,因黃、洪、張、許等四人有採購案建議權且知悉底價,於是自己先墊高採購案價格,再將相關訊息透露給劉男,讓聖德電子取得競爭優勢,成功承攬到和碩訂單,和碩查知後主動向調查局報案。

辦案人員表示,想要成為和碩料件供應商,前提是得先經過稽核主管此關,審核通過後才能列入供應商名單之一,未來和碩有相關採購案時,便會通知供應商進行投標。據悉,為打入和碩散熱模組供應商之列,黃仕仲、洪健元、張國華、許宏祺等人將稽核主管名單洩漏給劉男,讓他先行打通關,至於是以何種方式打通關,檢方將再深入釐清了解。

新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李巧菱昨指揮台北市調處士林站,持搜索票,兵分九路搜索和碩位於台北市北投區總公司、黃、洪、張、許姓工程師住處及德聖電子在台辦公室,約談四名工程師及劉男等5人,全案擴大偵辦中。

其實今年1月,和碩就曾爆出有內賊,曾任和碩業務部門副理的林岳,涉與哥哥林嵩和同事設立碩嘉科技,對外佯稱是和碩子公司,要求小額訂單客戶轉向碩嘉訂購商品,再抬高價錢,接黑單賺取上千萬元差價,當時士林地檢署也曾發動搜索,訊後諭令林岳以30萬元交保。

 

 

2015-01-13

〔記者吳昇儒、金仁皓/台北報導〕原任職和碩公司業務部門副理的林岳,被控利用職務之便,掌握公司往來客戶名單後,與下屬和兄長在外私設碩嘉科技公司,英文取名僅比和碩多一個Technology(科技),宣稱是和碩子公司,要求小額訂單客戶轉向碩嘉訂購商品,檢調追查林嫌等人不法所得數千萬元,昨展開搜索約談,依背信罪嫌偵辦中。

檢調追查,林男涉嫌自99年起,建議訂單數量較少廠商轉向碩嘉科技有限公司下單,再以碩嘉名義向和碩下訂,賺取價差;廠商訂購的多為平板電腦,誤認碩嘉就是和碩的子公司,不疑有他,且平板電腦銷售期短,半年至一年就有新一代產品,廠商沒有機會比價,未發現異狀。

檢方指出,林嫌為取信廠商,請胞兄林嵩在外設碩嘉公司開立公司發票;碩嘉業績於101年達到高峰,102年業績直線下降,林男只好收掉公司,和碩發現異狀訪談林岳,林隨後離職。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昨指揮台北市調查處大安站調查官,前往林岳的桃園住所等8個地點搜索,帶回被告數人與廠商交易明細,並以證人身分請4名廠商人員協助釐清案情;檢調人員發現碩嘉成立時,根本未聘員工,是一家空殼公司,而和碩與碩嘉往來資金高達200餘萬美元,折合台幣逾6千萬。

檢調發覺,身為副理的林岳握有訂單決定權,如果廠商下訂數量太少就不收單,請對方向碩嘉訂購,也有固定的業務會配合建議廠商改向碩嘉訂貨。和碩則向林男求償4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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