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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齡球館現場燒得焦黑一片。(記者林子翔攝)
2015-01-20 10:39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火警現場「新屋保齡球館」,為2層樓水泥、鐵皮加蓋建築,每層約450平方公尺,1樓為新亞洲游泳池、2樓經營保齡球館、撞球間,已經營20年了。
消防局長胡英達表示,新屋保齡球館在去年7月24日消防安檢是符合標準的,卻是典型的違規使用;市府調出相關資料發現,該處土地屬於住宅及農業用地,建築體於民國83年間取得使用執照,但1樓申請為游泳池、2樓為住宅區,1樓有營業登記、2樓無,等同違反土地分區、建築法及營業規定「三違」。
市長鄭文燦表示,新將針對桃園市內「三大違反項目」進行清查,拿出魄力該罰就罰、該拆就拆,尤其是涉及公共安全的處所,分為高、中、低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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