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联集團澄清事實稿
民國104年1月23日
義联集團旗下義大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前副董事長兼總經理楊濟華先生所著「跳海不成的創業人生」一書之內容,及幾個月來媒體雜誌有關楊濟華先生之介紹報導內容,有很多與事實不符。為正視聽,爰舉其犖犖大者澄清如下:
一、關於所謂「楊濟華,這位義联集團董事長林義守十三年前三顧茅廬的專案經理人…」(今週刊897期,103/02/27出刊)、所謂「荒山蓋別墅」、「創設『義大世界』(購物廣場、主題樂園、皇冠假日飯店、天悅飯店)」(今週刊941期,104/01/05出刊),及楊濟華先生著作所述有關「義大世界」…均系其建議及規劃興建等內容一節。
實際事實是:
1. 「義大世界」之別墅、購物廣場、主題樂園、皇冠假日飯店(現複名為義大皇家酒店)及天悅飯店,均系義联集團之建築專業團隊根據義联集團高層經營團隊之構想,在楊濟華先生加入義联集團任職之前兩年(民國87年),就已采分期分區開發的模式陸續展開興建。以義大別墅區為例,配合整區最早動工的建案—義守大學學人宿舍(別墅區),義大世界的整體開發計畫早於民國87年即積極推動,楊濟華先生並未實際參與別墅區第一期及後續開發工作。
2. 民國89年2月間,楊濟華系經由以前一起銷售房屋之同事介紹,自動前來義联集團應徵工作,並於民國89年3月1日擔任義联集團旗下泛喬公司顧問,並非義联集團創辦人林義守先生三顧茅廬請來。至於義大遊樂世界的構想,亦來自義联集團高層經營團隊的複合式休閒觀光開發區的理念,規劃興建則聘請具主題樂園專業管理能力的團隊與義联集團高層經營團隊,經過無數次討論定案,例如從主題樂園遷移摩天輪至購物中心頂樓之創意構想亦然,楊濟華先生並無建築專業及規劃興建主題樂園之經驗,其著作所述及媒體雜誌之報導,明顯與事實不符。
二、關於所謂「我擔任旗下泛喬建設總經理,推出的第一個建案,是在觀音山上的『大學城別墅』,一共有一百零九戶。…後來大學城別墅超乎預期的在開賣後第一個月內就銷售一空,一百零九戶全部完售…我在泛喬總經理任內的第一個案子算是交出一張漂亮的成績單。」一節(楊濟華先生著作「跳海不成的創業人生」)。
實際事實是:
泛喬公司所興建之「大學城別墅」一百零九戶,系於民國94年4月1日開始販賣,分階段、區域銷售,共花近五年才全部完售,非楊濟華先生所言:「開賣後第一個月就銷售一空,一百零九戶全部完售」。況且,關於「大學城別墅」之廣告及銷售事宜,當時開始銷售時,楊濟華先生就已離開泛喬公司,不負責別墅銷售,義大別墅系全部委託專業銷售公司辦理。
三、關於所謂「…義大購物中心的招商問題,會成為我參與義大世界規劃與執行的過程中,最大的難題,也是我吃百憂藥解等抗憂鬱藥物的開始。」一節(楊濟華先生著作「跳海不成的創業人生」)。
實際事實是:
楊濟華先生于民國94年10月調任義大開發公司總經理,目的是要其負責義大開發之營運,而購物廣場之規劃與招商則委由美商仲量联行公司負責(簽約委託期間:民國97年10月至101年5月),其中大部分知名且重要的專櫃系由集團高層與仲量联行決定。楊濟華先生有關義大購物中心的招商問題之說詞,均與事實不符。
四、關於所謂「義大世界決定贊助亞太影展後,我特地去瞭解Gucci這些中高階女性主管最喜歡的亞洲偶像是誰,打探結果是韓國和臺灣都很紅的男子偶像團體「Super Junior」…很幸運地,Super Junior同意來台參加亞太影展的頒獎典禮,確定後我做了些安排,然後告訴Gucci的主管們,亞太影展當天我們特地保留了Super Junior座位隔壁的位置給她們……亞太影展頒獎典禮當天,Gucci臺灣董事總經理帶經營團隊到義大世界,頒獎結束後的慶功宴,Gucci臺灣董事總經理坐在我旁,舉起酒杯對我說:『小楊,我決定了,我們要來義大世界設點。』」一節(楊濟華先生著作「跳海不成的創業人生」)。
實際事實是:
1、 第53屆亞太影展於民國98年12月17-19日在高雄義大世界內的義守大學綜合體育館舉行,由集團旗下義大文創公司與義守大學協辦,晚會則在義大皇冠酒店(現複名為義大皇家酒店)進行。義联集團為贊助單位,並未涉入影展主辦單位有關來賓及頒獎人員之邀請事宜。韓國知名男子偶像團體Super Junior當時因成員工作證問題無法來台,改由其子團體Super Junior M代表參加影展開幕典禮。
2、 世界知名品牌Gucci於亞太影展之前,已透過仲量联行公司招商團隊,與義大開發公司簽訂合約,欲進駐義大世界購物廣場。楊濟華先生宣稱系其於亞太影展期間成功說服Gucci高層進駐義大世界云云,與事實完全不符。
五、關於所謂「高價簽約曼尼」(今週刊941期,104/01/05出刊),及楊濟華先生著作所謂:「中華職棒史上最貴的球員—曼尼,零元! 在我操作成功的行銷案例中,最讓人印象深刻的,除了…,另外就是義大職業棒球隊。」一節。
實際事實是:
承接興農牛職棒球隊及高價簽約曼尼,乃義联集團高層經營團隊之決定,由義大職棒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推動,楊濟華先生並未參與。其將之攬為自己功勞,實在太離譜。
以上事實澄清。
義联集團 發言人
義大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張天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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