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曼谷12日法新電】泰國衛生官員今天表示,泰國青少年間的性傳播疾病最近增加,部分原因是青少年羞於選擇適合自己的保險套。泰國衛生部在情人節前夕發表聲明警告,10-19歲青少年感染性病的病例,過去10年增至將近5倍。
2015-02-27
保險套龍頭業 股價大漲15%
〔編譯俞智敏/綜合二十六日外電報導〕南韓憲法法院二十六日裁定,國家用法律來處罰通姦行為已侵犯公民基本權利,通姦罪在憲法法院作出違憲裁定後立即失效,南韓自一九五三年施行至今、已有六十二年歷史的刑法第二四一條通姦罪就此被廢除,南韓保險套龍頭業者Unidus Corp.在首爾股市的股價則應聲大漲十五%,以三一二○韓元漲停作收。
憲法法院:通姦罪侵害公民權
南韓憲法法院九名大法官二十六日是針對十七件通姦相關案件進行統一審理,並以七票贊成、兩票反對的比數裁定,刑法第二四一條的通姦罪違憲。大法官在裁決書中指出,即使通姦行為應受道德譴責,但國家權力不應涉入個人的私生活,通姦罪有違「禁止過度」原則,侵害了公民的性自主權和隱私權。
在憲法法院作出通姦罪違憲裁定後,二○○八年十月三十日憲法法院宣判有關規定合憲後,因通姦嫌疑被起訴或被判刑的五千餘人將可免受法律制裁。
南韓是全球少數仍把對婚姻不忠視為刑事罪行的非穆斯林國家,根據刑法第二四一條規定,有配偶的通姦者和通姦對象,均可被判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但通姦罪存廢問題數十年來一直在南韓社會引發激辯,支持者主張通姦罪可保障一夫一妻制和女性權利,反對者則主張通姦罪侵害性自主權和個人隱私。
通姦罪立即失效 5千人免訴
南韓憲法法院先前曾分別於一九九○、一九九三、二○○一及二○○八年對通姦除罪化進行審議,二○○八年一案是由被前夫控告通姦的韓星玉素利(Ok So-Ri)所提出,但都未獲得大法官支持作出通姦除罪化裁定,玉素利後來被判刑八個月、緩刑兩年,演藝事業受阻而躲至台灣。玉素利後來向憲法法院要求裁請通姦罪違憲,成為請願先鋒。過去六年間,有近五千五百人因通姦罪遭正式起訴,光去年就有近九百人。
但因通姦被起訴人數持續減少,被判刑確定入監服刑的案例也愈來愈罕見,過去六年只有二十二人因此入獄,這也反映出韓國社會風潮已有所轉變。就連原本支持通姦罪的保守公民團體如「健康家庭」等也坦承,通姦雖應受譴責,但把通姦納入刑法在現代社會已不合時宜。
2015-02-27
〔記者陳炳宏、項程鎮、張筱笛、楊國文/台北報導〕南韓憲法法院裁定通姦罪責化法條違憲,我國多數法界與婦團意見,認為台灣也應該儘快將通姦除罪化,法務部過去一直以無社會共識為藉口,事實上除罪化早已是世界趨勢,不該再有任何推託藉口。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律師指出,通姦罪早該廢除,夫妻感情的事本來就不能用法律解決。長期關注婦權議題的岳珍律師指出,通姦除罪化是世界趨勢,目前僅剩下我國與信奉伊斯蘭教等國家有通姦罪,中國則規定不得與軍人配偶通姦。
法務部政務次長吳陳鐶昨天回應,法務部前年做過民意調查,有七成多民眾認為刑法通姦罪不必廢除,而目前通姦罪對不同性別未有差別處罰待遇,未違反平等原則。
司法院官員指出,大法官會議於九十一年底,針對通姦罪做出釋字第五五四號的合憲解釋,解釋文指各國國情不同,為維持婚姻和家庭制度,及社會生活秩序,通姦罪未逾越立法形成自由的空間;釋字第五五四號解釋出爐後,至今尚無人再聲請釋憲。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林秀怡表示,過去二十年,婦團倡議通姦除罪化時,就提到通姦應是個人道德懲治,不該用國家權力處罰,過去在談廢除刑法通姦罪時,法務部以韓國仍保有這項罪刑為由,未積極推動,現在韓國廢除,國內更應該要趕快跟進修法。
林秀怡說,刑法所訂通姦罪違反國際公約,不利於女性的性別平等,過去法務部一直以無社會共識為藉口,現在既然國際多認為違反憲法保障人民權益的精神,就應盡速廢除,不該再有任何推託藉口。
〔娛樂頻道/綜合報導〕南韓憲法法院今天對17件通姦相關案件進行統一審理並裁決,法院認為,國家用法律來處罰通姦行為,侵犯公民的基本權利,決議廢除實行62年的通姦罪。許多南韓藝人如歌手卓在勳、女演員玉素利等人都因為「通姦除罪化」而被認定為無罪,免除牢獄之災。
卓在勳被妻子控告在離婚訴訟期仍與3名女性有染。(取自韓媒《TV Daily》)
南韓在通姦罪被判定違憲後,自2008年10月31以來所有因通姦罪被起訴或是被判刑約5000人將被認定為無罪。玉素利2007年被丈夫控告通姦,2008年法院判刑8個月、緩刑2年,之後她與外遇對象結婚,新任丈夫因通姦案未到案而被通緝,4年前移居台灣並生有2子;卓在勳則是被妻子控告在離婚訴訟期仍與3名女性有染,如今通姦除罪化,上述韓星的通姦訴訟被法院自動取消。
http://ent.ltn.com.tw/news/breakingnews/1242470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