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團體佔國有地5年就可買地 藍綠竟都提案
2015-03-12 22:58
〔本報訊〕朝野各有版本的《宗教團體法》討論多年,因故遲遲走不出立法院。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今(12)日指出,不論是藍委或綠委提案的《宗教團體法》都主張,宗教團體佔用國有非公用土地5年以上,就可直接請國家讓售給宗教團體,這個條文不公不義,卻有多名立委支持,令她感到不可思議。
政院也提處理要點 似為宗教團體量身訂做
國民黨立委黃昭順提案的《宗教團體法》版本第17條明訂,「宗教團體於本法公布施行前已繼續使用公有非公用土地滿五年者,得申請讓售。前項不動產供宗教目的使用之土地,得優先辦理都前計畫或使用地點變更登記。」
現任台中市長、前民進黨立委林佳龍等人提案的《宗教團體法》版本第20條也明訂,「宗教法人於本法施行前已繼續使用公有非公用土地從事宗教活動滿五年者,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報經主管機關核轉土地管理機關,依公產管理法規辦理讓售。」
林淑芬今在臉書PO出上述草案批評,更加碼爆料,宗教團體佔用的國有土地都在國有林地上,不是非公用土地,無法適用上述2個版本的《宗教團體法》讓售規定;而行政院農委會,竟疑似為此量身訂做一個《國有林地變更為非公用土地財產處理要點》,規定宗教寺廟所在國有林地,可逕行變更為非公用。林淑芬說,該處理要點經她抗議後,已於今年1月公告廢除。
林淑芬:此事不分藍綠 黃昭順居功厥偉
林淑芬晚間接受壹電視《正晶限時批》電話訪問談論此事,主持人詢問,究竟是哪些力量、哪些人在刻意強渡關山?林淑芬回答,這件事不分藍綠,但黃昭順委員「居功厥偉」,長年以來著墨在這一塊,民進黨立委也有人提案。林淑芬不解,這種不公不義的法案,怎會有這麼多人搶著連署當提案人?令人感到不可思議。
林淑芬說,提案立委可能認為這是討好宗教團體,可獲得支持,還有很多委員本身就是基督徒或佛教徒,可能想幫助自己所屬的教派,但對人民來說,這個法案問題非常大。
違建寺廟擬「就地合法」
國民黨、民進黨、共產黨都愛的佛光山
上頭的圖擷取自去年的中時電子報,點圖即可連到新聞。慈濟還會等待申請,佛光山是說幹就幹,硬幹之後讓你罰款,然後仗著政黨關係去讓官員幫他「就地合法」,此等無法無天的行徑,請問陳菊市長,妳真的要繼續放任、同流合污嗎?
罰款怎麼會有用?年收捐款數以億計、坐擁資產以千億計的大型佛教組織,會怕簡直像零頭一樣的幾十萬、幾百萬罰款嗎?只罰款不拆除就是擺明「放水」。廟很大、已蓋很多年所以不敢拆嗎?來看看另一個例子,自由時報兩個月前的報導:
台灣好生活報總編關魚,201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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