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5
林口工作隊經理周毓良與主辦高聖文涉收賄罪
〔記者王定傳、黃佩君/綜合報導〕台灣電力公司綜合施工處林口核能訓練中心工作隊經理周毓良與主辦高聖文,涉與施作林訓中心實習工廠的廠商大同公司、泛亞工程勾結,收取技術服務費與「大陸顧問費」,還接受招待喝花酒,放水驗收,若廠商不從,就予以刁難,涉犯違背職務收賄罪嫌;扯的是,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行賄案曝光後,大同欲終止給付賄款,大同自家人竟要周施壓,繼續爽領賄款。
台電昨對自家人涉弊表示,會全力配合檢調偵辦,若經查證屬實,也將予以嚴懲。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銘裕、陳怡親,昨指揮新北市調查處等單位,搜索台電林訓中心、行賄廠商等二十三處,搜索範圍擴及全台,帶回周毓良等十八人漏夜偵訊中。
檢調調查,泛亞工程與大同於一○一、一○二年間,分別以十六億六千八百萬與五億八千九百萬,標下台電「林訓實習工廠建築工程與水電空調工程」兩採購案,泛亞後來將部分工程交由下游包商兆弘工程與榮聖機械負責。
檢調追查,周、高二人涉嫌收取大同公司技術服務費,並到雙北、桃園等地酒店喝花酒;去年五月,趙藤雄行賄案曝光,大同公司重電桃園廠廠長李榮文深覺給付技術費不妥,欲終止此行為。
未料,大同林訓工務所得知後,反向周告密,要周施壓,繼續爽領賄款;不僅如此,周等人還同意大同使用低品質器材,取代契約規定的高品質器材,涉嫌放水。
泛亞工程部分,負責板模的兆弘工程負責人傅秉榮,是周毓良的學弟,傅涉按月給付二萬元「大陸顧問費」給周,還招待周、高到中國喝花酒。周則在兆弘面臨施作樓地板面積比契約短少近一萬平方公尺時,代傅向泛亞工程施壓過關,並涉浮報工程經費,與泛亞朋分四百萬元。
檢調調查,負責鋼構的榮聖機械,因設計圖出錯,導致樓梯寬度過寬,泛亞要求拆掉重做,榮聖機械轉行賄周男十萬元,周出面施壓,泛亞雖同意,但要求榮聖出文表明願意負起後續責任。
【時報-台北電】台電辦理林口核能訓練中心新建工程共21餘億元標案,驚爆出台電林口訓練中心工作隊經理周毓良、承辦人高聖文長期接受大同公司、兆弘公司等包商行賄及性招待後大放水,不僅讓低價工程材料混充高價品,甚至建物裡板模樓地板面積少了近1萬平方公尺、約1.4個足球場大小,兩人一樣視若無睹放水過關。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銘裕、陳怡親24日指揮新北市調處搜索台電林口核訓中心、雙北、桃園、台南等23處所,並將台電經理周毓良、承辦人高聖文、大同公司林訓工務所業務經理莊正端等18人帶回漏夜訊問。
台電在2012與2013年辦理林口訓練中心實習工場「建築」及「水電空調」兩項工程標案,分由泛亞與大同以16億及5億得標。檢調查出,大同林訓中心工務所長期以「技術服務費」名義行賄周、高2人,並招待到新北、桃園的越南店性招待,以換取施工方便與驗收放水。
檢調發現,台電與大同簽訂的水電空調工程合約,雖明訂須使用高精度功率計,但大同為省錢挪做公關費,以便宜產品替代,並要周、高2人驗收時裝作沒看見。
據了解,大同林訓中心工務所行賄周、高2人的技術服務費,是由工務所向大同重電桃園廠請領,去年合宜住宅弊案爆發後,重電桃園廠李姓廠長還希望同仁避風頭暫勿行賄,沒想到工務所人員反而找上業主的周毓良、高聖文出面施壓,李姓廠長只好繼續核發預算給工務所行賄。
承包建築工程的泛亞,將板模工程轉由兆弘公司施作,契約明訂板模施作樓地板面積需達4萬4000多平方公尺,但卻只作3萬6000多平方公尺,短少近1萬平方公尺,約3000坪,足足有1.4個足球場大,讓台電當場蒙受400多萬元損失。
依照契約,台電僅需支付實際施作金額,但兆弘公司傅姓負責人卻按月付2萬元「大陸顧問費」給周毓良,還帶周、高2人到大陸珠海地區嫖妓,之後即順利請領到全額工程款,再把多出來的錢依比例朋分。
泛亞也將鋼構工程轉包給榮聖公司,卻因設計圖出錯造成榮聖施作的鋼構樓梯寬度過寬,泛亞要求重做,榮聖不從之餘也找上周毓良向泛亞施壓,逼泛亞要求榮聖發文「後續責任自負」的切結書,才勉強放行,榮聖事後支付10萬元給周男當做謝禮。
由於兩工程標案金額龐大,檢調懷疑周、高2人沒隻手遮天能耐,除依貪汙罪嫌追究犯行,也不排除有更高層級的台電人士涉案。 (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記者葉德正、陳螢萱╱新北報導)
台電2012、2013年間辦理林口訓練中心實習工場建築工程、水電空調工程招標案,分由泛亞、大同公司各以16億多元、5億多元得標,事後新北地檢署獲報查出訓練中心經理周毓良、承辦人高聖文涉嫌於驗收時刻意刁難,藉此向下包廠商索賄及接受喝花酒、性招待,昨發動搜索約談,今晨複訊後依貪污罪向法院聲押周、高及大同公司專案經理莊正端、吳善友,兆弘公司負責人傅秉豐等5人,新北地院稍早裁定周、高、傅3人收押禁見,莊男15萬元,吳男20萬元交保。
檢調查出,得標林口訓練中心建築工程的泛亞公司,將板模工程發包給兆弘公司,但兆弘未依合約施工,將原訂該有4萬5000多平方公尺的樓板面積,施作成僅3萬6000平方公尺。依約本應續做或追減,但兆弘傅姓負責人按月付「大陸顧問費」給周男2萬元賄款,並透過周男打點、放水,仍順利申請到工程款,並和周男對分。
另泛亞將鋼構工程發包給榮聖公司,榮聖施作鋼構樓梯完工後,卻因寬度不足遭泛亞要求重做,榮聖希望泛亞通融放水遭打槍,陳姓總經理也找上周男,要周男施壓泛亞,成功通過驗收,再付給周10萬元後謝。
而大同公司承包水電空調工程,並發包給下游廠商昶昇公司。大同林訓中心工務所則和昶昇公司共同向周、高2人以「技術服務費」行賄,並招待喝花酒、性招待,以換取用便宜替代品,取代空調機電工程中要價昂貴的零件。去年爆發合宜住宅弊案時,大同重機桃園廠曾要求大同林訓工務所「別再給錢」以避風頭,反被周、高施壓,大同重機桃園廠只得繼續核發「技術服務費」預算給大同林訓工務所行賄。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銘裕、陳怡親昨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等單位,前往林訓中心、大同、泛亞、昶昇、兆弘、榮聖等公司及住處共23點搜索,並帶回台電周姓經理、高姓承辦人,以及大同林口工務所莊姓業務經理、吳姓專案經理、陳姓課長,兆弘公司傅姓負責人、張姓董事,昶昇公司蔡姓負責人、榮聖公司陳姓總經理等18人,昨深夜陸續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游仁汶 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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