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8 03:26:42 經濟日報 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繼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合約)之後,金管會再度盯上另一熱賣的匯率選擇權商品DKO(歐式觸及出場遠期合約),要求所有銀行必須將這類商品視為複雜型高風險商品,並補提董事會通過後才能銷售。

去年TRF大賣引發爭議之後,金管會從嚴規範衍生性商品銷售,尤其是一些複雜型高風險商品,TRF也因此慢慢銷聲匿跡,但金管會銀行局及檢查局卻不約而同發現,DKO的銷售量突然大增。

人民幣對美元波動大,DKO成為熱門避險商品。 本報系資料庫

分享
 

銀行業者表示,DKO跟TRF都是屬於匯率選擇權的商品,大部分都是押注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是匯率避險工具之一,投資人有實質避險需求,可藉此規避匯率波動風險,也有不少非避險的投資。

金管會在TRF引發爭議後,修改「銀行辦理衍生性商品自律規範」,從嚴規範衍生性商品的銷售,根據這項規定,對於複雜型高風險的衍生性金融商品,銀行必須先提董事會通過後,才能夠銷售。

金管會在發現DKO銷售量明顯增加,並進一步了解這項商品結構後認為,DKO跟TRF同樣都算是複雜型高風險商品。

金管會表示,已在2、3月間發函要求所有銀行,必須將DKO列為複雜型高風險商品,並依規定提董事會通過後才能銷售,未提董事會的銀行,必須補提董事會通過後才能繼續銷售。

金管會官員指出,金管會並未禁止這項商品的銷售,主要是要求銀行必須依規定補提董事會通過,實際上,在金管會介入了解前,各家銀行對DKO的商品屬性各有不同的認知,有些銀行未將DKO認定是複雜型高風險商品,但也有銀行認定屬複雜型高風險商品,並已提董事會通過。

由於銀行之間對於複雜型高風險商品的定義見解不一,金管會3月下旬也發函給銀行公會,請銀行公會重新檢討複雜型高風險商品定義,以利銀行業者遵循,金管會希望公會能儘快在4月底前完成。

原則上,只要是「多期比價、客戶損失無限」等特性的商品,都應列為複雜型高風險商品,細節則請銀行公會進一步研訂。

閱讀祕書/DKO(歐式觸及出場遠期合約)

DKO(Discrete knock out、歐式觸及出場遠期合約),跟去年引發爭議的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合約)一樣,都是匯率衍生性商品,均屬高槓桿倍數的匯率選擇權。

這類商品的架構,主要是客戶和銀行買一個選擇權、賣一個選擇權,押注一段時間內,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走勢,TRF的設計是,只要客戶的累積獲利達到一定條件,例如累積獲利100萬元,就可出場。

DKO的設計則是,訂一個出場價匯率,一但觸及這個價位,就可出場、終止合約。

DKO跟TRF一樣,都是在客戶獲利到一定程度後,銀行不玩了,客戶可獲利出場。但當客戶賠錢時,就不能喊停,必須等到合約期結束,通常是一年12期或二年24期不等。

為避免客戶損失風險無限大,去年金管會要求銀行透過銀行公會自律規範方式,針對TRF等複雜型高風險商品,必須訂定客戶最大損失上限。(邱金蘭)

2015-03-05 聯合報 記者孫中英╱即時報導

近期人民幣匯率又貶,金管會再出手嚴管匯率衍生性金融商品,繼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被列為「複雜高風險」商品,金管會上周發函,將另一受企業客戶歡迎的匯率衍生性金融商品、「DKO(Discrete knock-out),也列入「複雜高風險」商品,銷售DKO各項規範、都將比照TFR,各大銀行自本周起,DKO成交量乏善可陳,銀行抱怨,OBU獲利來源又再減一項。

去年初人民幣匯率重貶,金管會大肆整頓TRF。金管會規定,銀行對企業客戶提供TRF前,須評估客戶財務、淨值及同業額度,還要訂出客戶最大損失上限,此舉讓TRF產品根本賣不出去。

銀行說,過去TRF契約若可提供客戶名目本金100萬人民幣,被列為「複雜高風險」商品東扣西扣後,客戶能拿到30萬人民幣額度就不錯了,「避險」可能都不夠;TRF商品也因為規範過多,國銀銷售情況無量下跌,但客戶不是不買,而是跑到國外市場,例如新加坡找外銀買。

金管會昨天(4日)舉行網路座談會,就有金融業到場陳情,希望金管會放寬TRF商品規定。但金管會銀行局局長詹庭禎說,銀行可以賣衍生性商品,但不能賣到讓客戶「身家都要賠進去」,他不同意放寬。

但金管會今天(5日)公布的國銀獲利,明顯看出,因為TRF銷量大減,國銀OBU獲利大受影響;銀行局統計,今年全體銀行1月稅前盈餘292億台幣,其中OBU(加海外、大陸分行)獲利只有99.2億台幣,較去年同期的134億台幣、減少25.9%。

銀行說,國銀去年1、2月OBU最大獲利來源,就是TRF。根據中央銀行統計,去年1月OBU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量近2000億美元,其中「選擇權交易量」高達1895.1億美元,選擇權交易最大宗正是TRF,但今年1月,OBU選擇權交易量835.84億美元、較去年同期大減56%,自然影響獲利。

但詹庭禎認為,去年人民幣匯率大貶風暴下,金管會沒有停掉TRF這個產品,已是對維護市場盡到最大力量,他「完全不認同」金融業要爭取放寬衍生性金融商品這件事,因為像選擇權這樣的衍生性商品風險太高。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更說,若金管會去年上半年清查TRF商品時,金融消費者保護「新法」已完成立法(去年底才通過),「可能有些金融業負責人要被撤掉」,他奉勸業者不要唯利是圖。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喔…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