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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1 02:13:35 聯合報 記者林志函/台北報導

 

黃姓男子(左)欠下卡債六十四萬元,他委託法扶律師謝幸伶(右)聲請更生,花六年擺脫債務。 記者林志函/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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罹患小兒痲痺的黃姓男子找工作四處碰壁,做資源回收賺不了錢、貸款擺攤也失敗,後來背負卡債六十四萬元;二○○八年「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上路當天黃聲請更生,法院裁定他六年還款八萬三千元後免責。如今無債一身輕的他,是該條例上路七年來完成清償的首例。

黃性男子(五十三歲)十八歲離開苗栗老家,兄弟姊妹平常沒有往來,小學畢業的他行動不便,求職也遭刁難。二○○五年三月,他貸款十萬元擺攤賣臭豆腐,一天賺沒幾百元,有時還倒貼;擺攤沒多久颱風來襲,攤位旁的大湖公園需整修,遊客變少、生意變差,他決定收攤不賣。

他說,當時他和大他一歲的大陸籍妻子靠政府補助過活,每月收入不到兩萬元,申辦銀行信用卡時名下沒資產,對方卻請他在薪資所得欄「填高一點」,他聽話照做,沒繳薪資證明就拿到六家銀行超過六張的信用卡;他不記帳,不知道實際欠銀行多少錢,收到帳單才知道欠六家銀行六十四萬元。

二○○六年七月,他與銀行協商債務,談妥每月還八千元;他連續付十八個月後,消債條例於二○○八年四月十一日實施,他當天就委託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替他聲請更生。

法院查出黃還欠款五十萬餘元,考量他的生活狀況後,裁定黃六年內償還八萬三千元後免責;黃每月只需還款六家銀行共六百至一千四百元,但他得親自跑六家銀行,有次為了還廿七元,從木柵住處跑到台北市中心。

「那幾年做什麼都不順利,我曾想不開、兩次吞安眠藥。」黃姓男子形容還債前後的生活是「天與地」的差別,他希望卡債族知道他的故事後,也透過法律途徑解決債務。

法扶副秘書長謝幸伶表示,台灣在二○○五年爆發卡債風暴,有五十二萬人信用破產成為卡奴,甚至造成了自殺潮,消債條例二○○八年實施當年,法扶收到兩萬三千九百卅八件的消債申請案,隔年九千七百五十件,前年僅有五千七百餘件;案件量降低不代表債務人變少,而是法院裁准更生清算的條件嚴苛。

她指出,消債條例四年前修正後,法院逐漸認定卡奴的生存權較重要、盡力還債即可,裁准更生的機率由二成五上升至六成,通過清算的機率也由不到一成上升至五成,「但仍有進步空間。」

 

卡債族黃先生(左)在法扶律師謝幸伶協助下,成為全國首例更生成功案。劉志原攝

2015年04月10日18:28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上路明天屆滿7年,法律扶助基金會指出,卡債族透過法院機制聲請更生及清算,獲准者可在能力範圍內還款,不必還清全部債務部即可免責,而全國首例獲准更生的卡債族黃先生,欠債64萬元,已在去年償還23萬元後免責,今他特地出面感謝法院及法扶會:「還好有法院及律師,讓我不必被債務壓到活不下去。」

黃先生(53歲)是小兒麻痺患者,從小不良於行,2005年間為了籌錢娶妻,開始向台新等銀行辦信用卡及現金卡,她與中國籍的妻子結婚後,想自力更生,用信用卡借錢及買爐具,在內湖擺攤賣烤香腸,但卻做了5個月,仍是賠錢,決定收攤,卻也欠下卡債64萬元,他在一年半內還了14萬8000元,2008年剛好遇到《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實施,在法扶會協助下向北院聲請更生獲准。

法院准他在6年內再還8萬3000元即可免責,黃男已在去年還完,成為全國首例更生成功的卡債族,協助他更生成功的法扶會副秘書長謝幸伶律師說,卡債問題可以透過法扶,以法律的方式解決,千萬不要用生命來解決。(劉志原╱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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