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16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股票上櫃通訊大廠「大霸電子」董事長莫皓然,被控在九十三、九十四年發佈財測消息前賣股,獲取暴利,一審判莫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莫皓然涉內線交易罪兩案事證明確,昨依數罪併罰規定,改判莫十二年重罪、併科六千萬元罰金,且犯罪所得二億四千萬應追繳沒收;可上訴。
檢調查出,大霸電子九十三年十月廿二日、九十四年五月一日兩度發佈重大訊息,調整財測,公司由盈餘廿多億,一下子變虧損廿多億;莫皓然卻在事前大量出脫他也擔任董座的敦暉、聯日等多家公司名下之大霸股票近四萬張,獲取暴利。
一審認事證不足,將莫及其任總座的妻子郭佩芝、財務部協理莊慧玉三人均判無罪;上訴高院後,莫被認定涉內線交易,改判七年半徒刑,郭、莊無罪定讞。
高院更一審審理時,莫皓然雖辯稱並未參與股票買賣,也不知情;但合議庭認定他藉兩度重大訊息發佈前賣股,涉內線交易罪事證明確,昨依兩項內線交易罪改判他十二年徒刑重罪、併科六千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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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1 01:54
- 旺報
- 記者葉文義/台北報導
鼎創達(前大霸電子)10日召開臨時股東會,針對民國94年的大霸電遭控掏空案,雖最後獲檢調不起訴處分,但已造成經營團隊名譽掃地,公司商譽受重創,損失慘重。10日股東會上有股東提案,應就金管會不肖官員誣控掏空一事,提起誣告罪之告訴,以積極維護公司信譽,並澄清外界誤會。這項提案獲得現場全數股東附議通過,並授權鼎創達董事會辦理。
鼎創達董事長郭佩芝表示,雖然檢調當時做了不起訴處分,但是鼎創達還是重傷了。她說,這10年來,還了100億元,也把土地保了下來,就是不讓公司倒下。
鼎創達集團總裁莫皓然說,股東要與公司一條心,經營團隊的責任是盡量把公司做好,但也希望大霸股東幫個忙,當股票受到損失,請股東也去找真正債主,這個債主就是台灣政府。
莫皓然說,很多事情他盡了力,但並沒有辦法做得到,不曉得股東有沒有勇氣,去挑戰這個殘暴政府,他要控訴的就是這個。
他說,事實上,大霸這個案子比10幾年前江國慶冤獄案還過分(註該案被控姦殺女童,後被證明是誣控,但人已遭槍決)。江國慶案就是因為少數政府官員,以莫須有罪名,硬把他加在江國慶身上,很遺憾,一個沒有犯過罪的人被殺了。
莫皓然說,大霸案件影響幾萬個股東生活,也影響當時大霸台灣1600員工,因為這件事情大霸不得已資遣1000個員工。對於大霸的過去,他願意接受所有媒體任何問題挑戰,資料可以全部公開,「上可對天、下可對地」。
另針對檢調在民國95年8月再以內線交易罪起訴莫皓然,他也感到相當憤怒。他說,金管會當時用「財測不準」就要辦人,檢調起訴書上不敢說是財測錯誤,說是「過分樂觀」。內線交易用「過分樂觀」定罪,用預測說人家內線交易,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他說,大霸要重新出發,「可讓社會大眾來審我,所有資料都可以公開,看我們到底做錯什麼?」他也強調,做這件事情不是要站在算帳的立場,而是希望把大霸拯救起來,對股東負責,但是必須先要拿回公司的信譽,因為信譽若不拿回來,這個公司將寸步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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