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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8日12:44

台灣人壽保險公司前台中區經理宋郁明假藉討論業務偷摸女助理大腿,被依《性騷擾防治法》判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確定,事後宋男不服台灣人壽將他開除,向法院提出確認僱傭關係訴訟,但台中地院認為宋男性騷擾女員工,確實嚴重影響公司聲譽,違反勞動契約約定及工作規則,今判宋男敗訴。

台灣人壽公司認為,2012年6月間,有3名員工在台中市議員曾朝榮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指控宋男對女員工性騷擾,接著數天該新聞登上各大媒體版面,且事後宋男遭判刑確定,已對公司和員工身心造成不良影響,因此依《勞動基準法》及公司規則「在工作場所中有性騷擾或性侵害等影響公司形象者」,終止與宋男的僱傭關係。

宋男雖矢口否認性騷擾犯行,但台中地院根據性騷案確定判決內容,認為公司終止僱傭關係有理由,今判宋男敗訴。(鄧玉瑩/台中報導)

2014年10月15日 上午5:50

前台灣人壽台中分公司區經理宋郁明,被控對3名女職員窺胸部、拉內衣肩帶、摸大腿性騷擾,其中一名被害人受不了而離職。一審依性騷擾罪判4月徒刑、易科罰金12萬元,台中高分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確定。

 

3名被害女職員於101年6月間出面開記者會指控宋男性騷擾。其中一人稱受害5年,一人被宋男將頭強按至其下體磨蹭;另一人則曾被窺胸部、拉內衣肩帶等,不堪受辱離職。案發後,宋男被開除。但其中一起案件逾追訴期,一人與宋男達成和解。

 

任職一個多月即離職的28歲被害人,堅持不願以10萬元、「低價」和解,請求100萬元,否則寧可不要賠償,也要給宋男「一個教訓」。

 

被害人指證,宋男只要逮到機會就動手動腳,並要求坐在其大腿上,只要反抗便喝斥:「手放開、妳還擋!」還曾拉開她領口窺視其胸部,她阻擋時,宋竟說:「手又不會伸進去,我看一下。」

 

被害人稱,每當有類似情況,當天就會跟同事抱怨,摸大腿動作最少有5次,而且幾乎是無時無刻、逮到機會,例如經過他身邊時,他就會拍她的屁股說「為何要穿安全褲,這樣觸感很差?」

 

被害人堅持給宋男一個教訓,台中高分院審結,維持一審原判,判4月徒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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