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日期 2015/08/07 發言時間 17:30:55 事發日期 2015/08/07
發言人 黃正心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室經理 電話 033768380分機6151
主旨 買回本公司股份案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8/07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853,313,282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4/08/11~104/10/09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6.00~11.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04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2,231,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轉讓股份予員工:買回2,231,000股,尚未執行完畢。

2.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買回1,699,000股,已依規定辦理變更登記完成。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為維護整體股東權益,本公司視股價變化採取分批買回策略。執行率為74.37%。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本公司經一○四年八月七日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

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3,000,000

股。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一○四年八月七日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

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

3,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4.04,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

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3,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

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

聲明。

 

              公司名稱:亞帝歐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廖書尉

 

              中華民國一○四年八月七日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亞帝歐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股份對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

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及現金流量狀況,對該公司之財務狀況並無重大之影響。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發言日期 2015/08/07 發言時間 17:31:32 事發日期 2015/08/07
發言人 黃正心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室經理 電話 033768380分機6151
主旨 公告處分本公司桃園市八德區永豐路236巷5號土地及廠房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標示:桃園市八德區白鷺段129地號

建物標示:桃園市八德區白鷺段756建號

建物門牌:桃園市八德區永豐路236巷5號

2.事實發生日:104/8/7~104/8/7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1,995.36平方公尺,每單位價格:73,894元/平方公尺,交易總金額:147,445,000元

建物:3,337.04平方公尺,每單位價格:11,254元/平方公尺,交易總金額:37,555,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三東儀器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85,492仟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日及金額:簽約金:3,700萬元、完稅金:1,800萬元、交屋金:13,000萬元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專業合法估價報告及市場行情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誠正海峽兩岸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土地135,809,190元、建物43,798,017元,合計179,607,207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林金生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4)北市估字第0060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經紀人:冠承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經紀費用:185萬元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活化公司資產、提升經營績效及改善財務結構。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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