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14  17:41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德明科技大學助理教授盧瑞山,指控印傭小麗(化名)沒照指示搭捷運去醫院看護,改搭公車,還私自買東西,花了1313元,怒告侵占,檢方將小麗不起訴,案經本報報導,今盧男刊出聲明稿強調有人「意圖攻擊與抹黑本人」,並引用另一件刑事判決,指出小麗因偷竊,被判拘役,聲明稿引發PTT鄉民討論,有人質疑「報的又不是這件事情」、「澄清錯了吧」。

  • 德明科技大學助理教授盧瑞山。(記者金仁晧翻攝臉書)

    德明科技大學助理教授盧瑞山。(記者金仁晧翻攝臉書)

  • 助理教授盧瑞山發出聲明稿澄清。(記者金仁晧翻攝臉書)

    助理教授盧瑞山發出聲明稿澄清。(記者金仁晧翻攝臉書)

小麗偷竊一案,該刑事判決指出,小麗以看護工的身分被聘用,平時和盧男及其家人同住,2年多來必須要在家中幫傭,聘僱期滿要離開前,將盧男價值4000多元的的米老鼠金飾帶走,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

該偷竊案審理時,小麗辯稱,房間裡有價值更昂貴的黃金小豬、老虎、送子觀音,沒有理由只拿米老鼠,是大掃除時打破米老鼠的外盒,怕被罵,才把米老鼠給丟掉,但該辯詞未獲採信。

盧男刊出的聲明稿提及,曾帶著小麗和家人一起到澳門遊玩「此行光花在她個人身上將近4萬5000元台幣」,後來小麗卻恩將仇報,偷走金飾「奉勸各位朋友,未來聘請外傭一定要小心,千萬不要太仁慈心太軟」。

盧男聲稱,會把此案當作課堂上的案例,作為有心人操弄媒體的例子,並呼籲想造謠抹黑他的幕後黑手,請勇敢跳出來。

盧男的親友在其臉書上力挺,留言「我也曾請外傭(印尼),但該國民族性和我們差很多」、「我媽用過一個泰國來的,也是貪心很麻煩」,但該聲明稿被轉貼至PTT八卦版,就有鄉民質疑「報的又不是這件事情」、「澄清錯了吧!」。

2015-08-13

〔記者金仁晧、吳柏軒/綜合報導〕43歲的「德明科技大學」助理教授盧瑞山,僱外傭小麗(化名)看護長期住院的母親,盧的姊姊給小麗一張悠遊卡,讓她搭捷運往返醫院,小麗改搭公車,盧男不滿她未遵照指示,且悠遊卡有多筆小額消費紀錄,連同車資共1313元,竟告她「業務侵占」,檢方認為小麗自掏腰包補足款項,且交通方式並無不法,做出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101年7月起,盧瑞山僱31歲的小麗照顧久病住院的母親,盧男要求小麗使用悠遊卡搭捷運通勤,並填寫紀錄表,以便控管;今年初盧母過世,盧清查悠遊卡紀錄,發現小麗搭278路線公車,從內湖前往國父紀念館附近的醫院,另有多筆便利超商的小額消費紀錄,連同車資共1313元,認為她「業務侵占」。

盧男指出,不讓小麗搭公車,是因該路線會經過印尼商品店,認為小麗會跑去買東西,才要求搭捷運,小麗未守規定,他無法接受。

小麗喊冤說,盧母生前曾想吃布丁之類零食,她會去超商買,而她放假搭大眾運輸工具出門或去超商,雖會拿悠遊卡結帳,但她有把錢儲值回去,沒有侵占。

去年8月,盧瑞山吃鐵板燒時,曾在臉書稱「順便犒賞印傭小麗,謝謝她辛苦地協助我們照料臥病在床老母親,她已是我們家的一份子了」,今年卻控告小麗,態度大轉變,令辦案人員不解。

印傭有補足款項

士林地檢署認為,盧男坦承母親會請小麗去買軟質食物,且盧久久才給小麗一次500或1000元的現金加值,但依卡片紀錄,卻有多筆200元的加值紀錄,顯見小麗自己有補足款項;至於不搭捷運卻坐公車,只是對交通方式的選擇,罪嫌不足。

記者昨聯繫不上小麗的律師溫啟仁及盧瑞山本人,不知兩方回應。

盧瑞山14年前頂著台大博士頭銜在網路徵婚,和現任妻子僅認識4個月就論及婚嫁,引發轟動;此外,盧在德明頗受重用,35歲就任資訊管理系主任,創下「全國最年輕大學系主任」紀錄,之後又接下學校研發長一職,兼任推廣教育中心主任,本月初才卸下研發長職務。


鄭重聲明:
8/13日有心人士以不實之名,利用自由時報放錯誤且不完整之消息,意圖攻擊與抹黑本人! 盧老師特此利用臉書予以澄清!
1. 本人生平第一次在無奈的情況下,走司法途徑控告趁離職前夕偷竊我家金飾的前印傭。 會提告是因為反映給仲介公司他們不予協助處理,加上印傭狡賴不肯承認,只好提告! 經冗長司法程序後,法官判決確定竊盜罪成立!
2. 竊盜案發生之後,我驚覺此印傭不單純,因過去本人心軟,太相信印傭,過去從未查核她出勤紀錄,後來經過調查,才發現印傭有數次隱瞞雇主,未履行工作義務去醫院照顧我母親,結果印傭私自出遊,還上網在臉書打卡留下記錄遊玩照片!
3.本人曾念在他在我家工作已兩年有餘,平時我甚照顧她,於是在去年除夕跨年到今年元旦連假共五天,我還招待她隨同我全家一起去香港與澳門遊玩,也一償她香港迪士尼的夢想,最後還在澳門銀河酒店大廳,買蛋糕幫印傭慶生,此行光花在她個人身上將近45000元台幣!萬萬沒想到後續即將發生恩將仇報的事!
4. 回台後,她即將離職前往新雇主家,竟於1月9日趁家中無人之際竊取我家黃金金飾,事後推托她打掃時把黃金金飾當垃圾掃掉了! 在忍無可忍之下,且我家待她不薄,竟然跟其他社會新聞上犯偷竊的印傭一樣,趁離職之前,偷竊雇主家值錢物品,本人才憤而提告!

5. 奉勸各位朋友,未來聘請外傭一定要小心,千萬不要太仁慈心太軟,凡事一定要白紙黑字寫清楚,否則反而可能被反咬一口都說不定,俗話說:「好心被雷親」這次我才真正體會到! 另外想透過自由時報抹黑我的幕後黑手,請勇敢跳出來,不要想透過媒體操弄,想毀滅一個人的名譽!手法太卑劣!

6. 這次官司,本人大開眼界,第一次辯論,辯方律師竟然聲稱我把印傭當奴隸,不給人一般的待遇的指控,企圖為被告印傭脫罪,可見律師只為輸贏,不論是非與證據!結果呢? 連檢察官都看不下去,聲稱我提出的證據足以證明我過去對待印傭非常好,所以法官當然不予採信辯方律師的說詞!最後判我勝訴!

7. 本人本因家務事,想低調處理,昨日連TVBS竟出動採訪車要來採訪我,我出示法院證據,及其他相關證據後,記者就了解了事情原委,原來事情經過是這樣,最後他們也沒上新聞了! 或許發現事情真相之後,覺得已經沒有新聞賣點了吧?! 各位去看看,為什麼只有自由時報有報,其他媒體卻沒報? 很明顯是企圖造謠抹黑攻擊而已! 剛剛好這個案例我可以留作課堂上,有心人操弄媒體的活生生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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