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36萬罰不怕 「帝寶鄰居」海砂屋阻重建
作者王偉帆 | TVBS – 2015年9月5日 下午8:25
帝寶斜對面的精華地段,竟然是一棟12層海砂屋,被北市府列管限期拆除,不過住戶出面控訴,一樓店面向建商獅子大開口阻礙都更,一面繼續出租賺大錢,偏偏罰則很輕,一年才36萬,不痛不癢,住戶有家歸不得,向台北市長柯文哲當面陳情,市長也答應要研擬修改自治條例。
御林園住戶代表陳姮君:「漏水啊!整排漏水。」
陳小姐的客廳還得放桶子接漏水,抬頭看天花板竟然破一個大洞。
御林園住戶代表陳姮君:「這怎麼住?這怎麼住人?」
更可怕的是,浴室上方隔板裏面,水泥剝落露出整片生鏽鋼筋,還移位向外撬開,但住戶早就見怪不怪;停車場也是鋼筋裸露,牆壁水泥掉落到見骨,橘色瓦片向積木一樣,掉落滿地都是。
塌成這樣誰還敢住,很難想像這裡還是北市仁愛路上,帝寶豪宅斜對面,這棟屋齡30年海砂屋每坪至少百萬起跳,卻被專家鑑定有危險,市府列管限期拆除,怎麼還不都更呢?
御林園住戶代表陳姮君:「店家要求租金乘以20年,6000多萬吧,不只是獅子大開口,這是狂人大開口吧!」
住戶控訴一樓屋主,向建商獅子大開口阻撓都更,一方面出租給餡餅粥業者,繼續租金賺飽飽,實在是因為罰則超輕,2個月6萬一年才36萬,店家根本罰不怕,按照法規除非陽台掉下來,結構受損才能強制拆除。現在只有磁磚掉落,住戶要都更碰到釘子店面,只好親自找市長柯文哲陳情。
御林園住戶代表陳姮君:「你給他延住了2年,我必須在外面租2年房子,(柯文哲)這個法是不對的。」
現在北市府打算修自制條例,不准業者再展延,但萬一還是罰不怕,繼續出租我行我素,恐怕非得等到倒塌鬧出人命,公權力這刀才砍得下去。
TVBS網路新聞整理報導
[東森新聞HD]海砂屋「朱記餡餅粥」 住戶批:罰6萬照出租
北市府鑑定海砂屋,有41件要拆除重建,其中仁愛路上的朱記餡餅粥店,這棟大樓也被鑑定為海砂屋,而且逾期三年未拆,前管委會主委指控,地下室樓板崩壞,大樓外牆掉落,罔顧人命,不過建管處表示,海砂屋不等於危樓,不能強拆,只能依法開罰六萬。
[東森新聞HD]金店面「朱記餡餅海砂屋」 拆不拆住戶歧見
台北市寸土寸金,但是位在仁愛路舊空總對面,一棟大樓卻因為被認定是海砂屋必須停止使用,部分住戶抗議,認為這棟樓遇上地震有倒塌危險,為什麼不能強制立即拆除,今天上午建管處會同土木技師公會,來到現場鑑定,因為大樓裡有將近一半住戶不願意搬,其中包括知名的朱記餡餅粥,至今都還租用一樓店面。
2015-05-21
罰金6萬 月租高達25萬
〔記者何世昌/台北報導〕都發局建管處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海砂屋)資料顯示,全北市共有四十一件海砂屋經鑑定須停止使用、拆除重建,若違法使用,可依《台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自治條例》開罰五千到六萬元罰鍰。但北市議員簡舒培踢爆,截至今年五月四日,仍有二十六件違法使用多年,但建管處今年才首次開罰。
遭北市府列管的海砂屋共五十七件,其中有四十一件經土木技師公會、北市府鑑定為須停止使用、拆除重建。但北市議員簡舒培踢爆,目前共廿六件海砂屋仍違法使用,有的還位於精華地段,如仁愛路三段九十六號到一百一十號的「御林園」,其使用年限早已超過三年;但建管處直到今年四月才首次針對廿六件違法使用的海砂屋開罰,對此簡舒培痛批,建管處怠忽職守、枉顧公安。
41件須停用重建 26件照使用
簡舒培說,位於仁愛路三段的「御林園」在空總對面,共有五十戶,二○一一年遭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鑑定為海砂屋,符合《建築法》第八十一條「危樓」條件,建議拆除,因此建管處宣布住戶須於二○一三年十月三日停止使用;但到目前為止,包含一樓店面,「御林園」仍有廿六戶違法使用。
知名料理租店 不知是海砂屋
前「御林園」管委會主委陳姮君補充,御林園位處精華地段,一樓是黃金店面,知名北方料理朱記餡餅粥就在此開業近卅年,每月租金高達廿五萬元,區區六萬罰鍰對房東而言無關痛癢,無法讓店面搬遷,更遑論拆樓。陳姮君呼籲,建管處應更積極執法,維護多數住戶權益,否則北市府是變相懲罰守法住戶。
建管處:法令沒規定不可租
對此建管處使用科長洪德豪回應,目前沒有法令強制規定海砂屋不得租借,只能透過《台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自治條例》開罰遏止。
而針對土木技師公會將「御林園」列為危樓,洪德豪強調,土木技師公會的報告僅供參考,鑑定結果仍以建管處為準,目前認定「御林園」不是危樓,依法不得強拆。
另外朱記餡餅粥表示,並不清楚御林園是海砂屋,也從未聽房東提起。

陳桓君怎能稱為代表?他一心一意想拆除房子,有考慮如此一來更難整合的情況嗎?而且建管處有說明無須強制拆除,也就是有商榷的餘地,整合本來就非常困難,拆除成了空地對陳桓君就會更好?一樣是在外居住。而且不拆除更容易找到人更好整合。希望各位看新聞的與參與此事件的市議員能睜大眼睛,他個人的訴求不代表整體訴求,其他住戶希望有個安心安靜的家,而且並不是每間都是像他所述的情況,為何? 此外,在談條件的同時,陳桓君只斷章取義,其他住戶的訴求呢?都市更新用意本身在於創造更好的環境,合作廠商無法給於合適的條件,破局是理所當然,改建後的變化誰知道,我只想問,進行補強工程這些怎都不說,因為補強之後,有土木技師認為暫時可以居住呢?這房子只要稍微懂得看的都知道要到危樓,還有一大段距離的。 至於建管處勘查後的結果也不提,製造這樣雙輸的輿論,居心叵測,希望對此新聞有興趣者,只要想想,拆掉也是不能住,而且人們都會分散,這樣對住戶好處在那?所以怪其他住戶爭取暫時居住的機會,這本身邏輯就有問題。 我只想說,有些住戶有得住就好,這是家不是投資標的,重建也只想一樣住在這裡,而不是要負債來住這裡,要求以多餘坪數交換設計零負債,廠商無法正面回應,這部分是都市更新的基本訴求,為何廠商不正面回應?答案也很簡單。 這是家,不是投資標的,只能離開的條件,誰能接受。
世上的喜劇不需要金錢就能產生,世上的悲劇大半和金錢脫不了干係。
市場經濟,既燈紅酒綠,十分溫情,又戰馬嘶鳴,十分殘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