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的圖來自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43279869.A.A1...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513763618780363/
「沒有 因為你只想到你自己」就一般人生金句那種很奇怪的邏輯。
這幾天(1天?2天?)忽然像病毒蔓延開的
泛科學很快就引用了,還延伸到恐龍
關於恐龍的長長脖子:http://pansci.asia/archives/1970
雷龍與迷惑龍之爭請參考這一篇:http://pansci.asia/archives/79371
想太多的人反而比較自私?http://pansci.asia/archives/43371
以下愈來愈多…
崩潰的邦喬飛歌迷狂婊柯文哲
蘋果--北北基颱風假變卦 鬧劇一場誰演的?
邦喬飛演唱會 29日場次確定也取消
這員警對付「台灣鯛」 讓她「一魚三吃」
施富國感嘆,「怎麼違規人老是大言不慚的指責警察取締不公,反而不檢討自己的違規影響他人。」(圖取自施富國臉書)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對付「刁民」,新北市新店碧潭派出所巡佐施富國讓她「一魚三吃」!
施富國在
臉書上分享一起案例,他在國慶雙十節當天,碰上一輛違規停車的計程車,連巡邏車的警報器都不甩,施富國拿著罰單下車,卻見計程車女司機咆哮對他說警察取締不公,他反問:「公平?別人守法妳有嗎?沒有,因為妳違規只想到自己。」
施富國說,計程車女司機拿著手機四處拍照,警告說假如不開其他人違規就要投訴。他開完罰單後離開,女司機竟然開車尾隨,施富國發現對方邊開車邊使用行動電話、並對他拍照,他再度攔下這輛計程車說,「妳開車使用行動電話了。」沒想到開到一半,女司機自行駛離現場,「再追加不服取締!」
施富國感嘆,「我真的不懂,怎麼違規人老是大言不慚的指責警察取締不公,反而不檢討自己的違規影響他人,然後又動輒揚言投訴警察態度不佳。」
他認為,「取締是干涉違規人的工作,跟服務態度無關,態度是留給尊重警察的人。我說話大聲是為了讓妳清楚我就的話,跟態度不佳無關,投訴我們之前,請先看看自己對警察兇惡的嘴臉。」
施富國感嘆,「怎麼違規人老是大言不慚的指責警察取締不公,反而不檢討自己的違規影響他人。」(圖取自施富國臉書)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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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廣告看得好好的,怎麼突然蹦出個電視劇?
也請關心聲援龍腦戶遠不如文林苑、華光違建事件
請在google網站,用「史上最牛釘子戶」(圖片)搜尋。 可以看到中國各式樣的「釘子戶」,房子被保留的態樣。 某戶牆上,還高掛「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九月二十五日,媒體刊出大法官,對美河市違憲解釋文。 同日,我國首都,羅進光先生,您私有獨棟房子被拆光。 這算不算,目無法紀,無法無天?試問,這是民主政府? 與文林苑,「大餅包小餅」如出一轍,您只能抱棉被哭!
史記貨殖列傳:「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 漢初功臣陳平,因社宰分肉公平,獲眾鄉親稱讚,後來官至宰相。 都市更新,本是好事。利益若分配得宜。活化資產,當然是可行。 美河市案,捷運局,「圈地」溢出使用範圍,被大法官宣布違憲。 華光違建案,則是行政機關,無視「久居」之事實,故引發抗爭。 國道收費員抗爭事件,何嘗不是近乎「好康,整碗端去」的代表? 去年六都市長,選舉前夕,收費員,有如「死諫」,政府竟無感! 六都,只丟五都,算是台灣人民寬宏大量。不然,一都也恐難保。 法律,用來解決問題,而非食古不化。甚且曲解法律,欺壓百姓。 韓非子:「事異則備變」。特殊事件,亦可訂出特別法,來解決。 華光社區案,與眾事件本質,異曲同工,均與「利益」息息相關。 龍脈之下,隱有「金脈」存在。我只是人海一粒渣,祝其完滿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