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S】放颱風假「不給薪」合理? 勞動局:不違法

民眾開心賺到颱風假,但對服務業來說,只要雇主有營業就要上工,有的雇主還說,如果不­來上班就不給薪水,合理嗎?求證北市勞動局,原來沒上工就沒薪水,雇主扣薪並不違法,­如果颱風天出勤,應該加發兩倍薪水,但因為沒有法源依據,雇主不遵守也沒輒。難怪有些­勞工抱怨颱風假一切都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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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連假意外遇上2天颱風假,颱風假到底能不能扣薪引發2位律師筆戰。勞動部官員說,因颱風是不可歸咎於勞僱雙方,若居住地、工作地或上下班交通必經之地宣布停班,勞工就可不用出勤;但僱主也可不給薪水,但不得因此扣全勤獎金或打低考績等不利處分。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說,當時討論訂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時,資方團體表示雖然無法保證每個公司颱風假都會給薪,但大多數公司不會扣薪。若訂在法律中強制規定給薪,會讓資方福利彈性空間縮減。

至於法院曾引述日本颱風假給薪而認為勞工請求加班費合理,黃維琛說,日本颱風假給薪並未在法律中規定,而是民間老闆多朝比較寬厚的作法給薪,已經形成慣例。

黃維琛說,依給付要點,縣市政府宣布因颱風停班,勞工可不出勤;但因勞工沒提供勞務,僱主若不給薪並不違法,但不能因此扣全勤獎金等不利對待。至於勞工若冒著颱風天上班,則僱主宜加給工資、或提供交通工具、津貼等協助。(唐鎮宇/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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