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6日00:08
「貴婦版蕭薔」呂雅惠曾欠繳房租,遭丈夫陳學良姊夫王汝槐追討180萬元敗訴,而陳還為證明有錢投資,偽造豪宅謄本取信東西名人雜誌李冠毅,被依偽造文書判刑1年半,他日前又被控侵占王的賣屋款人民幣122萬元(約台幣500萬元)、誘騙王買地詐得307萬元,5年被共吞王約800萬元,台北地院日前依詐欺等罪判陳1年9月,還要全數賠償王損失,可上訴。
王汝槐、陳學良均聯繫不上,無法得知回應。判決指出,陳於2007年6月受王委託銷售上海房屋,他8月初即以人民幣242萬元賣出,未料,扣除轉貸清償原銀行貸款,陳將收取的人民幣122萬元佔為己有,之後就對王誆稱尚未賣出。
直到2011年10月間,陳學良再向王汝槐謊稱,他與大同公司董事長林挺生次子林鎮源夫妻熟識,林在外雙溪有上億土地要出售,因中國財團有意購買開發成渡假村,可安排王先買再轉售獲利,要王準備307萬元訂金,王信以為真,依約交付支票,還簽署陳偽造的協議書。
隔年,王汝槐詢問陳學良購地進度,陳藉詞推託避不見面,王發現307萬元支票由陳兌現後使知受騙,王再於同年8月間到上海查詢,發現房屋早已賣出,驚覺陳騙了他5年多,憤而怒告陳侵占、詐欺及偽造文書,並提附帶民事追討所有損失。
陳學良雖否認侵占、詐欺等犯行,聲稱賣屋款早已交付王,且5年後才查詢不合常理,但法官認為,王基於信任親戚,5年才查證並無悖常情,且王否認陳聲稱地下匯兌的帳戶,也沒收到賣屋款,認定陳在卸責。
陳學良另聲稱不認識林鎮源等人也不知協議書與圖章從何而來,但法官根據王的女兒在場見聞,確認陳拿協議書給王簽,還偽造林等人的圖章蓋章,因此侵占、依詐欺等罪判陳1年9月,還要賠償所有犯罪所得,可上訴。(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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