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23
改依「違背職務行收賄」起訴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前中研院長翁啟惠、浩鼎董事長張念慈涉浩鼎案,原遭士林地檢署分依不違背職務行賄及收賄罪起訴;士林地院昨開庭,檢方指出翁不僅以院長身分介入技轉事宜,且明明有浩鼎持股卻未揭露或迴避,違反中研院內規,聲請將起訴法條變更為刑度更重的「違背職務行收賄」,一旦被認定有罪,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檢方原本起訴的「不違背職務行收賄」罪,為可處七年以上徒刑的有期徒刑之罪;變更為「違背職務行收賄」罪之後,刑度提高為可處十年以上徒刑、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檢方起訴指出,張為取得翁啟惠的醣分子酵素合成法技術,二○一一年企圖以一千五百張浩鼎技術股行賄,最後僅達成期約賄賂;隔年十二月再以三千張浩鼎股票行賄,翁以女兒帳戶為人頭收受,並同意張派員進入中研院學習,攜出研究成果。
檢方表示,後續追查發現,中研院二○一二年八月十四日訂定《科技移轉利益衝突迴避處理原則》,翁收受三千張股票在這之後,已違反該內規,因此變更起訴法條。
翁啟惠昨開庭後表示,大部分人不太了解技轉程序,也不知道他具有創作人身分,他從未以院長身分介入技轉合約,而是以創作人角度提供建議,檢方未全盤了解技轉流程,「我對自己行為的合法性完全問心無愧」;他對起訴法條變更未表示意見。
張念慈辯稱,美國Optimer董事會決議發行一千五百張技術新股,酬謝他對公司的貢獻,股務與他討論時,還提醒拿到股票前得先繳稅,他當時開玩笑說:「如果我把股票送給翁啟惠,變成翁要繳稅囉?」
他說,沒料到股務把此話當真,事後還發電郵給財務長討論贈予事宜,此事才會爆發,美國司法部介入調查後,已經結案還他清白,指股務與財務長的郵件內容「都是錯的」。
送翁股票 張念慈辯稱玩笑話
法官提示一封張發給浩鼎財務長的電郵:「Tech. Share for CHW(1.5million)」,指明一千五百張技術股給CHW(翁啟惠名字縮寫);張因而改口說,為感謝翁對浩鼎的付出,私下決定把股票送給翁,但翁不知情。
士院原訂釐清翁身為中研院長的法定職務、一千五百張技術股期約行收賄、三千張浩鼎股票行收賄流程的爭執、不爭執事項,但因檢方臨時變更起訴法條,翁、張辯護律師皆表示:「開庭前十分鐘才知道,我們無法答辯!」昨僅完成前兩部分,第三部分將於五月三日再行審理。
時報新聞 2015/12/04 07:51
【時報記者郭鴻慧台北報導】生技股股王的台灣浩鼎(4174)近期風光無限,流言也隨之甚囂塵上,無論是從直指中研院院長翁啟惠,或是臨床實驗到技術股,攻擊一波接著一波,浩鼎鄭重聲明否認,並將針對非事實的指控和謠言,採取法律行動,以捍衛公司聲譽和投資人權益。台灣浩鼎總經理黃秀美表示,台灣浩鼎前身為美國Optimer Pharmacitical在台的子公司,美國Optimer即翁院長和台灣浩鼎董事長張念慈等當年旅美時一手創辦,不僅成功研發有效治療困難性梭菌腹瀉的新型抗生素「鼎腹欣」(DIFICID),也很快在那斯達克上市,現已先後為Cubist和Merck所購併,是生技界創業成功典範。
台灣浩鼎副董事長許友恭針對翁啟惠院長與美國Optimer及台灣浩鼎諸多不實的指控,說明如下:
1.翁啟惠院長從未接受過台灣浩鼎技術股或任何報酬,且台灣浩鼎技術股亦從未獲核准發行。
2.翁院長、張念慈和MSKCC教授Samuel Danishefsky俱為美國Optimer創辦人,同握有美國Optimer創辦股份,此均有公開紀錄可查。有關張念慈涉及提供台灣浩鼎技術股給公職人員,2012年即曾因此一莫須有指控,造成美國Optimer與台灣浩鼎董座易人,張念慈並曾接受公司內部及美國司法嚴格調查,最後總算還他清白。此一事實早已見諸國內外各大報端,且此事件明為指控張念慈行為,實則涉及台灣浩鼎乳癌新藥OBI-822所有權之爭。
3.美國Optimer將其OBI股權賣給台灣投資者一事,當時美國Optimer當家的為董事長Hank Mckinell和CEO Pedro Lichfinger,他們以美國Optimer資金需求孔急為名,自行向台灣浩鼎股東兜售美國Optimer所持台灣浩鼎股份;交易股價過高或過低,此過程張念慈根本無由涉入,遑論翁院長﹖函中所指翁院長涉入此一低價買賣,不止口說無憑,且當事人俱在,均可求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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