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21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唐興投資公司負責人張永明,涉嫌於102年3月至7月,利用名下和群建設及其妻、子等親友登記為負責人的10家建設及投資公司,炒作同行志嘉建設(5529)、欣巴巴(9906)2檔股票,墊高股價後再陸續出脫持股,從中套利3.5億餘元,證交所監視報告發現異常,依涉違反證交法報請檢調偵辦。
新北地檢署金融組檢察官吳育增昨指揮台北市調處,兵分9路至雙北,搜索8處私宅與1家建設公司,並帶回張永明及其他建設、投資公司董監事等16人偵訊,訊後張永明以50萬元交保。
檢調調查,張永明涉嫌利用自己名下公司及親友公司,聯合董監事與員工「左手賣給右手」,營造交易活絡假象,拉抬炒高志嘉建設股價,讓志嘉股價從25.4元飆升至94.5元;102年5月至102年7月,志嘉股價從94.5元回跌至67元,後又炒高至84.5元,唐興投資等10家公司從中獲利2.7億元。
此外,唐興投資等公司亦鎖定炒作欣巴巴,102年5月至6月,短短1個月將欣巴巴股票從83.4元炒高至145.5元,獲利8200萬元,散戶追高買進多遭套牢,血本無歸。
2016年01月20日21:52
新北地檢署查出2013年間,有和隆、欣聯、唐興等多家投資公司與和群建設公司負責人與員工、親友,涉嫌聯手炒作上市櫃公司志嘉建設、欣巴巴事業的股票,造成2公司股價短期飆升最高逾3倍,炒股集團則從中套利約3.5億元,檢察官今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搜索,並帶回涉案的投資公司張姓負責人、設計公司王姓負責人等10人,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罪嫌偵辦,檢方訊後諭令張男50萬元、王男15萬元交保,另3名涉案員工以15萬至10萬元不等交保,其餘則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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