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基金投資創投事業、中小企業與文化創意產業,其中屬「投資事業目標無法達成,或連續3年虧損情況無法改善」之投資額,截至去年6月底,高達12.53億元;但國發會未建立有效控管機制,且任由執行單位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不當增加該基金管理費用支出,每年444萬餘元,因此監察院今通過監委高鳳仙提案,糾正國發會、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並函請國發會檢討改進。

 

國發基金透過信託專戶投資創投事業、中小企業與文化創意產業,截至104年6月底國內外累計總投資額218.26億元,其中屬「投資事業目標無法達成,或連續3年虧損情況無法改善」之投資額,合計為12.53億元。但國發會未建立有效控管機制,也未依「中央政府特種基金參加民營事業投資管理要點」之規定詳加評估檢討並報由行政院核處,核有違失。(陳雅芃/台北報導)

2016-02-01 09:19 經濟日報 何秀玲

文化部部長洪孟啟(右)、國發會副主委林桓,日前正式介紹文創投資二期計畫獲選的十家創投公司。 文化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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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啟動文創投資第二期計畫,由國發會挹注資金20億元,經過評選,選出十家創投公司,其中除了金控集團、創投事業之外,更有專精於新創公司育成的團隊;二期計畫投資對象除文創事業外,具跨域加值與整合概念之公司皆可投資。

文創二期計畫經評選,遴選十家專業管理公司,包括大亞創投、中信創投、之初創投管理顧問、台灣新光國際創投、永豐創投、英屬維京群島商華遠匯管理顧問台灣分公司、國聯創投管顧、創新工業技術移轉公司、豐利管顧、寶利資產管理。管理基金規模最大的是創新工業技術轉移公司,此為工研院百分之百子公司。

十家公司如何分配國發基金20億元?文化部文創發展司表示,要看各家創投公司提出的投資案,以及各家公司的積極度,金額往上累計。

其中中信創投及豐利管顧都是再度雀屏中選。中信創投業務副總經理邱明慧表示,今年會投資兩至三家文創業者,包括生活品牌雜貨、農產品及演唱會售票公司;豐利管顧公司董事長、同時也是flyingV創辦人林弘全表示,去年開始的投資策略就是鎖定產業鏈,而非投資單一標的。以電影為例,豐利管顧會投資後製公司,而非電影本身,如此才能降低電影不賣座的風險。另外則是投資場館經營及文創通路。

林弘全進一步表示,投資文創通路的意思,並非自己開設通路,投資的是具「功能性」的公司或業務團隊,讓文創業者的商品能獲得加值,並邁入量販通路。他說,台灣文創有許多微型業者,走向IPO不容易,必須先協助他們規模化,之後整合起來才能「打包」上市櫃。

永豐創投總經理李國豪則提到,投資類型會鎖定電影、音樂以及場域經營;台灣新光國際創投副總經理林冠仲說,投資會以生活產業或是產業文創化標的為主,比如與文創結合的餐飲業等。

文化部長洪孟啟表示,文創二期入選的專業管理公司擅長投資的領域包含創意發想、跨界設計、平台推廣、數位內容、影視流行及藝文表演等,所提投資案源多元,除了已涵概文創產業15個產業之外,並有多案具跨域加值,能發揮以母雞帶小雞,協助小型文創產業發展的公司。

 

文化部指出,文創投資二期計畫的特點,包括投資對象除文創事業外,具跨域加值與整合概念的公司皆可投資。

該計畫針對具指標性文創業者,將提高國發基金與創投公司的投資比例為三比一,並將串連補助、融資與投資的政策工具,主動盤點補助案中具投資潛力的優質文創業者,進一步運用第二期的機制,使其更加茁壯、邁向資本市場。此外,亦放寬參標資格,避免有關係人交易疑慮的投資案。

 

2016-01-07 21:33 中央社 台北7日電

 

國發會今天指出,透過國發基金與國內外知名創投合作,到去年底為止,已募集資金新台幣136億元,並已開始投資國內新創事業。

國家發展委員會表示,透過創新誘因機制,引進國內外創投資金、專業知識與網絡,將新創團隊帶上市場,尤其是強化矽谷的緊密鏈結國際

國發會推動創業拔萃方案投資計畫,透過國發基金與國內外知名創投合作,至104年12月止,通過500Startups、本誠等5家創投公司,總募集資金新台幣136億元,並已開始投資阿福管家、行動貝果等國內新創企業。

國發會說,為推動多層次資本市場並扶植新創事業,在股權群眾募資方面,鼓勵民間參與,並開放民間業者經營,台灣為全球第7、亞洲第2個實施的國家,到去年底止,已有6家平台獲核准,3家已開辦。

在創櫃板協助微型企業籌資方面,具創新、創意構想的非公開發行微型企業,向大眾籌資至104年12月止,已有80家登錄,籌資金額逾2億元。

國發會指出,電動機車GOGORO就是跨域應用產業創新典範,掌握行動裝置、物聯網及大數據等最新科技趨勢,將創新導入傳統機電產業。

國發會認為,GOGORO協助原本從事電腦零組件供應的中小企業跨領域轉型,加入智慧電動機車供應鏈。其展現台灣製造、設計及軟硬整合優勢,提升附加價值,未來可望系統輸出全世界。

因此,看好新創產業、電動車帶動相關產業發展,國發基金去年11月也通過Gogoro Inc.投資案,決定參與投資3000萬美元,加速國際市場拓展與新產品開發。

 

錯把投資當補助 國發基金惹來一身腥

2015-05-25

記者陳梅英/專題報導

國發基金過去配合政策,以專案投資的方式出資輔導特定產業並非第一次,卻首度出錢還惹來一身腥,甚至被監察院糾正。追根究柢,當初整體文創環境不成熟,政策規劃欠周全,文化界要的是增加補助款、但政府沒錢,請出國發基金,文化部卻放寬投標資格,把投資搞成補助,引發後續爭議不斷,文創4年如今回頭來看還真是一筆爛帳。

「先上車再補票」惹議

國發基金管理委員會於2010年5月通過「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匡列百億元資金委由文化部執行後,礙於當時文創案源不足,一般管顧也不知如何評價文創產業,文化部於是好心開了一道門,不需2年以上的管顧經驗,只要是「投資文化創意產業之創業投資事業者」,依公司法設立登記之創業投資公司或創業投資管理顧問公司即可,甚至當時文化部還鼓勵文化界人士先來申請再說,公司成立與資金到位可以得標之後再補上。

因文化部的「體貼」,當時審核通過的12家管顧中,包括台灣文創一號、中影管理顧問與吉富文創創投、柏合麗創投都是成立不到3個月或不滿1年的公司,而後更發生王偉忠投資自己事件,且投資對象過分集中於影視娛樂產業,與當初以政策引導培育文化創意產業的初衷似乎相違背。

去年文化部與國發基金同時遭到監察院糾正,監察院指出文化部草率、國發基金未善盡監督責任,投資審議會徒具形式,文化部所投資對象多屬已發展成熟不乏資金來源企業,且過於集中娛樂影音事業,真正需要資金挹注扶植的新創、微型文創企業,反無法獲得專業管理公司投資,要求文化部與國發基金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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