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16 04:13:18 經濟日報 記者吳馥馨/台北報導
電價直直落,不利推動節電。經濟部次長沈榮津昨(15)日表示,台電預計4月1日將推出一般用戶專屬的時間電價制度,將時間電價分為尖峰、半尖峰、離峰,並調高尖離峰電價差異。鼓勵家庭用戶在半尖峰時間調整電器使用時間,減少尖峰負載。
行政院去年4月起執行全民節電計畫,目標是落實全民節電2%,但據能源局統計,截至今年1月底,已達成的節電效果只有0.16%,距離達標仍有很大進步空間。
經濟部能源局長林全能表示,將持續推動全民節電計畫、工業用電強制節電、台電4月1日也將新推多元時段電價,鼓勵民眾節電。
依據時間電價規劃,尖峰時間是指周一至周五上午10時至12時,下午13時至17時。離峰時間是指22時30分至隔天7時30分,以及周六、日及國定假日的全天。其餘時間為半尖峰時間。
至於三者之間電價差異,仍在計算中。
林全能表示,全民節電計畫於今年3月底暫告一段落之後,能源局內部會通盤檢討,並爭取新政府持續推動該計畫。
若能再持續推動兩、三年,應能見到明顯成效。
因國際燃料降幅大,經濟部預計周二(15日)召開電價審議委員會,預估4月電價降幅約為5~7%,力拼有感降價,預計4月實施。同時,為紓解尖峰用電壓力,能源局與台電正討論多元時間電價方案,未來一般家戶可選擇最適合的用電套餐,一樣於4月上路。
能源局指出,去年4月、10月電價已分別調降7.34%、2.33%,去年10月調整電價時設定國際油價(布倫特原油)每桶51美元,今年國際預測機構分析,每桶油價將維持40美元 ,顯示國內電價仍有下調空間,外界推測,4月1日電價降幅「可能比上次降得多」,降幅約為5~7%。
值得注意的是,台電去年大賺618億元,今年1月賺進24億元,扣除電價公式中之合理利潤,台電超額盈餘高達340億元。不過,能源局長林全能表示,電價公式主要依據台電燃料與售電度數等成本計算,因此超額盈餘運用將與4月1日電價分開獨立運作,無法直接反映於電價調降。
據透露,電價審議委員對超額盈餘運用有不同看法,包括超額盈餘可能比照去年因燃料價格下跌,直接回饋用戶電價帳單,作為電價平準使用或投入台電基礎建設等方式處理,留待15日委員會議再行討論。此外,能源局下半年將向立院提「修訂電價公式」,擬將超額利潤的調整因子、跌幅底限與營業外損益等納入計算公式。
台電並將於4月推出多元時間電價,以反應不同時間之發電成本。台電總經理朱文成說,未來盼用戶自行選擇「五套餐方案」,用戶若將下午用電尖峰轉移至其他時間點,「電費最多可省下一半」,也可減少未來限電壓力。
(工商時報)
表燈用戶如何評估選用時間電價?
答:
一、時間電價與非時間電價結構主要差異為:
(一)非時間電價:依實際用電度數計收電費。
(二)時間電價:
1.按戶計收用戶費。
2.按契約容量(每月每瓩)計收基本電費。
3.按尖離峰用電度數計收流動電費。
3.用電超出契約容量時,須計收超約附加費。
二、用戶用電負載率高且能提升離峰用電比率者,較有潛力選用時間電價計費而享受較非時間電價計費為低之好處;反之,用電負載率偏低且無法大量提升離峰用電比率者,不適合選用時間電價。
三、用戶可以依據下列說明填寫評估表,俾利本公司協助分析比較2種電價計費何者有利:
(一)先下載「表燈用戶各時段用電時數估算表(xls)」。
(二)再依下列說明填寫估算表:
1.填入電號(詳見電費單上方)、戶名、供電相別(若電費單底度為40 度者為單相供電,若電費單底度為120 度者為三相供電)、用途別(營業用或非營業用)及聯絡電話(俾利本公司試算評估完成後即時洽知)。
2.確認家中所有電器名稱皆已填入表格,若無該項預設電器名稱,請於消耗電力欄填數字0。
3.就各項電器使用情形估算平均一天於各時段內連續使用小時數,填寫時請注意部分電器有高低載運轉特性,例如電冰箱、冷氣機、熱水瓶等在馬達啟動或保冷保溫時負載不同,建議參考電器使用說明書或詢問廠商。
4.於評估表最下方「同時啟動最大容量」欄位填寫各時段中會使用到的各種用電器具之最大容量總和,即該時段同一時間會使用到之各種電器總消耗電力最大瓦數。
(三)請將填寫完整之表格,以傳真、E-mail、郵寄(請於信封註明「表燈時間電價選用評估表」)或就近交由本公司各區處服務中心或服務所,服務人員將根據用戶的評估表試算,並將電費試算結果儘速提供用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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