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29 11:49 經濟日報 記者徐睦鈞╱即時報導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下稱投保中心)為保障投資人權益,擬以判決書所載事實及涉案相關法條為基礎,即日起針對長虹建設、永信建設、彬台科技股價操縱案,公告受理投資人委任求償登記,辦理民事求償事宜,請符合資格之投資人儘快備妥文件並填具表格,於105年5月3日前(以郵戳為憑)寄回投保中心,以便統一辦理,詳情請查詢投保中心網站(http://www.sfipc.org.tw),如有任何疑問,請電(02)2712-8899洽詢。

依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書所載,被告戴萬鐘涉嫌於101年至102年間分別操縱長虹建設、永信建設及彬台科技股票價格,影響證券交易市場秩序及投資人之權益。

戴萬鐘涉嫌分別於民國(下同)101年11月1日至102年1月7日操縱長虹建設股票價格(股票代號:5534);102年1月1日至同年6月5日間操縱永信建設股票價格(股票代號:5508);101年12月25日至102年12月17日間操縱彬台科技股票價格(股票代號:3379 ),而有違反證券交易法之情事,業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在案。

※受理條件:

(一)長虹建設股票投資人:於101年11月1日(含)起至102年1月7日(含)止於市場買進(含融券買進回補) 長虹建設股票,經扣除於前開期間內賣出長虹建設股票所獲利益後,仍受有損害者。

(二) 永信建設股票投資人:於102年1月1日(含)起至同年6月5日(含)止於市場買進(含融券買進回補) 永信建設股票,經扣除於前開期間內賣出永信建設股票所獲利益後,仍受有損害者。

(三)彬台科技股票投資人:於101年12月25日(含)起至102年12月17日(含)止於市場買進(含融券買進回補) 彬台科技股票,經扣除於前開期間內賣出彬台科技股票所獲利益後,仍受有損害者。

投保中心網站(http://www.sfipc.org.tw),投資人服務專線(02)2712-8899,地址:(10542)台北市民權東路三段178號1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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