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2016年04月28日

大地主蔡城白手起家故事,讓彰化鄉親津津樂道,他原是一名宣傳車司 機,開怪手賺進人生第一桶金,後來靠土地開發致富,在新北市三重、林口擁有大筆土地,身家逾百億。他的大房是家鄉青梅竹馬,二房是事業得力助手,多年來周 旋齊人之福,未料身後卻因兩房子女爭產,至今不得安葬。
蔡城生於彰化,不到二十歲就與元配詹水雲結婚,退伍後在汽水廠當宣傳車司機,結識同公司會計陳英美,兩人日久生情。蔡後來帶著兩房北上定居,改到工地開怪手,與友合資購買中古怪手,整修後加價賣出,賺到人生第一桶金。

大房傳統二房精明

蔡城因結識幸福水泥董座陳兩傳,進而參與汐止瓏山林開發案計劃,身家一夕暴漲,他結束怪手生意,開設「源城建設」轉戰營建業。之後因兒子不諳股市操作,買了大量上市公司尚德的股票慘遭套牢,蔡城只好以大股東身分接手並擔任董座,但尚德仍於二○○二年下市,去年停止營業。
蔡城弟弟蔡簿說,大房是傳統主婦,二房精明幹練,與哥哥一同拼事業,財產也多數登記二房名下,哥哥過世後,大房子女向二房催討遺產纏訟,哥哥無法下葬,他也很無奈。
◎記者曾佳俊、黃子騰

2016-04-28

新北修法 將強制火化

〔記者李雅雯、賴筱桐/新北報導〕新北市三重區富商蔡城,98年因車禍喪生,享壽80歲,身後留下百億財 產,卻因大房、二房爭產,往生迄今近7年無法入土為安,停棺在三重區重新路上1棟社區大樓1樓,設置了靈堂,因沒有法律規範民宅長期停棺的行為,公權力難 介入,鄰居抗議不斷,新北市近日已修法,7月起可對停棺未葬開罰,並可強制火化。

  • 三重區富商蔡城在民國98年因為車禍意外喪生,由於子女遺產紛爭,其棺木迄今仍停留在三重區重新路上一處社區大樓一樓,遲未下葬。(資料照)

    三重區富商蔡城在民國98年因為車禍意外喪生,由於子女遺產紛爭,其棺木迄今仍停留在三重區重新路上一處社區大樓一樓,遲未下葬。(資料照)

  • 蔡城弟弟蔡簿,對於公權力能介入解決這件事情感到欣慰。(記者李雅雯攝)

    蔡城弟弟蔡簿,對於公權力能介入解決這件事情感到欣慰。(記者李雅雯攝)

  • 名人停棺案例

    名人停棺案例

前尚德實業董事長蔡城是彰化人,原從事重機械買賣,曾任台北縣(改制前)進出口同業公會理事長,後來投資房地產成功,並創立尚德食品公司。

大房怨吃虧 拒下葬

熟悉蔡家的人透露,蔡家財務由二房一手掌控,蔡城過世後家產未妥善分配,大房覺得吃虧,遲遲不願讓死者下葬,二房堅持入土為安,雙方僵持不下,對簿公堂,迄無結果。

新北市議員鄭金隆表示,住戶陳情,指棺木停放社區大樓,嚴重影響生活,住戶都覺得很恐怖,警方雖以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3000元,但長期停棺卻無法規範,鄰居也說,棺木停在那兒,心裡怪怪的,盼快點解決。

新 北市民政局長江俊霆指出,市府已通過「新北市殯葬行為及公立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規定自死亡之日起2個月內,遺體應完成埋葬或火化,有正當理 由者,可向殯葬處申請展延,未申請展延、展延不符規定或超過展延期限,可處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若死亡超過半年未下葬,民政局可代為埋葬或火 化,費用由亡者家屬負擔,草案送市議會審議,最快7月上路。

可望下葬 蔡城弟欣慰

蔡城的弟弟蔡簿現年80歲,他在32歲 時與蔡城北上打拚,蔡簿在台北縣時期曾任三屆三重市民代表,他說,二哥遲未下葬,幾次協調大房、二房都未果,很多人見面就問:「你阿兄的代誌處理得怎 樣?」他倍感壓力,很煩惱家族私事鬧成這樣,對社區鄰居、社會觀感造成影響,「知道公權力可強制介入後,我真的很高興。」

2016-04-28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老家在彰化的蔡城白手起家,30多歲北上打拚,原本從事重機械買賣,後轉型投資房地產成功,並成立尚德食品公司,土地遍及三重、林口、新莊、土城一帶,身家累計上百億元,是三重頗有名望的富商。

  • 記者昨走訪,鐵門已拉下。(記者李雅雯攝)

    記者昨走訪,鐵門已拉下。(記者李雅雯攝)

北上後,蔡城到工地開怪手,民國60年代,政府推動10大建設,營造業蓬勃發展,怪手生意興隆,蔡城與朋友合資,買進中古怪手,整修後再加價賣出,賺到人生第一桶金,後來成立「毅城建設機械公司」。

蔡城人面廣,擔任過台北縣進出口同業公會理事長,轉投資房地產也頗為成功,後來入主老牌食品業上市公司「尚德實業」,開始拓展食品事業版圖,以手扒雞起家的連鎖速食業者,當年雞肉原料都是跟蔡城的公司進貨。

民國86年左右,爆發炒作尚德股價事件,進而導致尚德股票下市,尚德公司雖擁有大批土地資產,但蔡城為避免債權人扣押名下資產,將大批土地陸續移轉給二房陳英美名下,埋下家族爭產導火線,也使得自己無法入土為安。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喔…喔… 的頭像
    喔…喔…

    熱血流成河

    喔…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