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明/台北報導

 

交易三不管 海外房產孤兒湧現
各國投資海外限制

國人投資海外不動產每年上看千億元,如此龐大金額,卻因買賣海外不動產國內不具管轄權,僅靠「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微弱的約束力要求業者自律,但在代銷業者過度吹捧投報率下,導致海外交易糾紛已陸續浮現,因海外不動產交易成為三不管地帶,目前市場上已有所謂的「海外房產孤兒」出現。

近幾年在政策強力打房下,讓市場游資不斷湧向海外不動產市場。業者推估,國人每年投資海外不動產資金上看700~1,000億元,且投資國家已從國人熟悉的日本,擴大至整個東協國家。

 

根據海外代銷業者透露,海外不動產交易糾紛眾多,如早期代銷業者會以買斷方式自行訂價,加價銷售;客戶合約由房仲代簽(因有客戶授權);打出包租或加價包買回,但開發商倒後更換名字;紅單轉賣;或是以當地人頭購買外國人不能購買的物件。

業者表示,市場上已出現許多3年前購買,交屋後卻發現房價並未上漲,不僅求售無門,也租不出去,而出現所謂「海外房產孤兒」。

甚至不少業者發現「海外房產孤兒」商機,開始成立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托孤」的生意,目前以馬來西亞不動產較為明顯。

面對海外不動產交易糾紛,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施明賜表示,近期海外交易糾紛確實較多一些,但目前僅能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要求業者自律,真的遇到糾紛,可透過外交部駐外單位協助。

消基會指出,目前以馬來西亞糾紛案件較多,但海外交易糾紛並不適用消保法,目前無法可管,只能提供法律諮詢協助。

北市地政局科長沈瑞芬表示,去年底起已出現很多海外不動產交易糾紛,多透過議員申訴,一般投資海外不動產很少自用,幾乎全部案例皆屬自身投資問題,如一次合買10多戶,資金周轉出問題,原預期增值效益,但景氣不好無法脫手。

沈瑞芬指出,國內代銷業者帶民眾赴海外,由當地開發商進行銷售、簽約,國內政府單位並無管轄權,目前只靠「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來約束業者執行業務規範,後續須靠中央政府列出管理辦法,才能讓地方政府落實管理。

新加坡商ECG億世紀國際地產總經理黃逸群表示,業者代銷海外不動產物件本身沒問題,重點是業務員過度包裝產品,例如承諾投報率、房價增值空間。

黃逸群認為,政府規範再多也沒用,像是新加坡都是靠業者自律,政府不會管太多,但要是出現問題,罰則會很重,以重法嚇止業者不合法交易。

(工商時報)

「投資一定有風險,基金投資有賺有賠,申購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一句耳熟能詳的廣告詞,也切中投資海外不動產潛藏陷阱,在包租、高投報及低投資門檻的誘人條件下,海外不動產法令規範、當地行情、購屋習慣、政經局勢、利率及匯率,都是投資海外不動產前須考量的風險。

民眾購買國內、海外不動產最大不同處在於安全性,以國內「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代銷、房仲業者須提供的「不動產產權說明書」來看,東協國家完全沒有相關規範,由業者自行制定規格,並沒有一套制式化版本,形成海外交易灰色地帶,容易衍生糾紛。

 

東森房屋國際不動產中心總經理廖麟鑫表示,海外不動產交易潛藏風險,供需是決定房市價格走勢最主要理論,也是海外投資最重要參考指標,空屋率及新建案數量,是重要參考數據。

此外,坊間業者所說的高租金投報率動輒5~6%,大多指的是稅前的名目投報率,若扣除持有稅、管理費等,甚至是外國人特別稅,剩下的稅後實質投報率恐大打折。

此外,廖麟鑫指出,台灣房貸利率約2.1%,日本約2.5~2.8%;東協國家相對較高,馬來西亞約4.5%、柬埔寨8~10%、泰國、菲律賓約5~6%,當租金投報率低於當地銀行貸款利率,需謹慎考慮。

大師房屋海外事業處處長蔡詠綸表示,東協國家並無實價登錄,業者頂多只能提供類似國內房仲的民間交易行情,國人不易得知真正成交行情,除非向當地熟人探聽,否則只能選擇有品牌、高知名度開發商,才不會胡亂定價。

而當地人購屋習慣也很重要,有些國家會排華,像馬來西亞有分馬來區及華人區,若買錯不同區域,轉售將出現問題。

目前很多海外糾紛來自出租,業者包租年限過後租不出去,蔡詠綸認為,要避免此問題發生,購屋前一定要了解當地市場是否有真正居住需求,若需求強勁,有時不包租投報率反而更高。

(工商時報)

目前「海外房產孤兒」以租不掉、轉售不易為大宗,專做這些孤兒物管商機的麒聿新城總經理黃成武表示,手中以馬來西亞、柬埔寨案件為主,民眾只看投報率,且東協國家法律沒嚴格規定,轉紅單問題嚴重,導致海外投資糾紛頻傳。

黃成武說,以手中柬甫寨案例為例,某位中產階級的A先生,2015年初聽信海外代銷公司經紀人所說,買柬埔寨房子門檻低,未來發展性高,投報率又有10%,便以總價約台幣450萬元買1間預售屋。

 

但買了之後,預售轉單賣不出去,該經紀人又離職,總公司也不願負責,當初A先生買海外不動產只是為了投資,但現在變現不易,已出現財務壓力。

另外,B先生當初聽了某財經專家名嘴推薦,在2013年底,以總價約台幣1,700萬元,買下馬來西亞吉隆坡約29坪的房子,現在已交屋,但同一社區投資客大筆拋出租賃,讓B先生也租不出去。

黃成武表示,柬埔寨當地人買不動產不含公設,但外國人卻買有公設的物件,兩者房價價差至少就達25%,且某些區域1房產品租金可達1,000美元,但沒做詳細區域調查情況下,可能買到的物件無法租到如此高的行情。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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