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0  11:54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碟王科技開發公司負責人張炳裕,涉嫌以資金週轉為名,向股東誆稱要將位在士林官邸附近的精華土地,以10分之1賤價轉讓,張某取得1億2千多萬元售地款後,卻遲未辦理土地移轉登記,吃上詐欺官司;台北地檢署調查,張某推售的該筆土地是威剛科技所有,而非張某的土地,今依詐欺罪將他起訴。

100年7月,張某向朱姓股東遊說,指其有資金週轉需求,願意將位在士林官邸附近的精華土地,以10分之1的價格轉讓出售;朱男評估後同意購地,因2人先前有投資關係,朱男信任張某的為人,同意先支付購地款1億2千多萬元,之後再補辦理土地移轉登記。

檢方調查,張某取得售地款後,遲遲未辦理土地移轉登記,朱男為此多次寄電子郵件給張某的助理,催促張某辦理土地過戶及進行抵押權設定等要求,張某助理則回覆:「要問老闆(指張炳裕)」;朱男因付錢後拿不到土地,氣得提告詐欺。

張某應訊時否認詐欺,辯稱當初是要朱男進行投資,並不是要賣地給朱男,朱男所交付的款項是投資款,而非買地款項。但檢方調查卻發現,張某當初與朱男接洽時,2人曾提出土地買賣契約等相關字眼,不採信張某的說詞。

檢方調查,張某聲稱要賣給朱男的土地,是威剛科技在99年間向住在高雄的地主所買,張某則是仲介者,當時張某向威剛科技董事長陳立白遊說買地成功後,還曾取得酬勞1千3百多萬元,隔年100年6月1日奢侈稅上路,威剛有意賣地,張某即利用妹妹名義打算接手,並在同年7月,以資金週轉需求遊說朱男買該筆土地。

檢方查出,100年11月,張某因遲未付清買地價金,因而與威剛解約,但同年12月間,卻仍向朱男催討購入該筆土地的尾款,因此認定張某涉詐欺的罪證明確;至於張某妹妹只是人頭,對案情並不知情,所以不起訴。

此外,張炳裕與陳立白之間曾有借貸糾紛,張某曾未經陳立白的同意,涉嫌在2張支票上偽簽陳立白的背書,事後未賠償陳立白的損失,去年7月,台中地院依偽造文書罪,判張炳裕2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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