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5 光洋科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黃世杰 涂清淵 102/03/22 無保留意見
1785 光洋科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黃世杰 涂清淵 103/03/17 無保留意見
1785 光洋科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胡子仁 涂清淵 104/03/20 無保留意見
1785 光洋科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胡子仁 涂清淵 104/11/06 無保留意見
1785 光洋科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胡子仁 涂清淵 105/03/31 修正式無保留意見-欲強調某一事項
【公告】光洋科更換會計師之相關資訊
2016/05/09 20:03 中央社
日 期:2016年05月09日
公司名稱:光洋科 (1785)
主 旨:光洋科更換會計師之相關資訊
發言人:陳裕明
說 明: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5/05/09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胡子仁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涂清淵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尚未委任新任會計師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尚未委任新任會計師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尚未委任新任會計師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5/05/09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前任會計師於執行105年Q1財務報表核閱外勤期間,獲告知本公司
於原編製104年度財務報表並未含計及揭露本公司與豐業銀行已
存在及往來之帳戶,且未能具體說明且提供完整之相關交易流程
、明細及影響金額以供查核驗證,再於105年5月6日下午召開重
大訊息說明本公司原編製之104年度財務報表有估計損失及未
入帳負債約新台幣5億元需再補估計入帳之情事,但本公司亦
未能具體說明交易之背景及其影響.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就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提事項,本公司必須澄清,在該事務所
查核期間,確已盡力提供相關資料,並就其提問作有說明,並無所
指未做具體說明情事。
本公司已積極尋找新任會計師,協助查核簽證工作。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尚未委任新任會計師,故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尚未委任新任會計師,故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待確定新任會計師事務所後,將另行依規定公告
各項資訊。
2.前任會計師自即日起終止接受本公司民國105年第
一季及以後季度及年度財務報表核閱及查核簽證及
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查核簽證之委任。
2016-05-13 21:00
〔記者張慧雯/台北報導〕櫃買中心今(13)日公告光洋科(1785)普通股股票暨以其為標的認購(售)權證,將自5月17日起,停止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櫃買中心表示,光洋科於105年5月6日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時,未能具體說明釐清有關該公司103年及104年的期末存貨餘額、員工不法轉出黃金損失450公斤與內部帳務僅調整黃金存貨300公斤差異原因及有未入帳負債及損失之金額與發生原因,於105年5月6日公告其上櫃有價證券自本年5月10日起變更交易方法。
今日光洋科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說明前董事長陳李賀及前財務主管陳裕明向該公司坦承,任職期間因營運狀況不彰而藉由存貨及外幣避險及套利交易彌補虧損,惟經此等交易結果,仍不足彌補虧損,以不當之會計作法,遞延該公司累積損失約新臺幣17億元;另亦未依會計原則要求之規定,保守認列其釕、銦貴重金屬存貨之跌價損失,計約新臺幣11億元,致有財務報表不實表達之情事。
而櫃買中心要求提供查核帳冊文件資料有規避查核情形,且迄今未能具體說明有關105年5月6日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中未能釐清事項,櫃買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依第12條之1第1項第3款「檢送之書表或資料發現涉有不實記載,經要求解釋而逾期不為合理解釋者。」及同條項第6款「其有本中心「對有價證券上櫃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15條、「就上櫃公司財務業務平時及例外管理處理程序」第11條、......等規定之情事,情節重大而有應停止其有價證券櫃檯買賣之必要者。」等事由,公告光洋科股票自本年5月17日起停止櫃檯買賣。
2016-05-13 19:45
〔記者陳永吉/台北報導〕黃金被盜疑點說不清,櫃買中心今天請光洋科(1785)再度說明,沒想到光洋科發下的新聞稿,卻是包括公司董事長陳李賀、財務及會計主管暨發言人陳裕明以及監察人陳美玲等三人,已於今日中午向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自首,並於今日向公司提出辭呈。
光洋科表示,公司董事長及財務主管向公司坦承,於其任職期間,由於公司新產品開拓不順利、非避險原料大跌、員工舞弊等因素導致公司營運狀況不彰,董事長原希望能藉由存貨及外幣避險及套利交易,彌補虧損,惟經此等交易結果,仍不足彌補虧損,以不當的會計作法,遞延公司累積損失約新台幣17億元;另亦未依會計原則所要求之規定,保守認列其釕、銦貴重金屬存貨之跌價損失,計約新台幣11億元。
光洋科表示,已積極進一步瞭解事狀,以澄清對公司財務報表之可能影響。後續並將責成該三員續為配合司法機關之調查。
不過從櫃買中心提出的問題來看,事情似乎並不單純,櫃買質疑陳李賀何時開始隱匿從事避險及套利交易?另外相關交易是利用公司帳戶還是陳李賀在外自行開設的私人帳戶?此外,員工舞弊何時開始?公司何時知道員工舞弊?
由於這些疑點光洋科完全沒有回覆,櫃買中心將光洋科股票從下週一起預收款券,並每10分鐘撮合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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