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擁地上權 土地屬於建商
〔記者黃捷、游承霖、徐義平、賴筱桐/綜合報導〕只是出門吃個飯,回來房子卻不見了!新北市林姓屋主住在僅有地上權的透天厝,土地所有權屬橙鴻建設公司,橙鴻欲在該處蓋公寓,因合約尚未談妥,林家暫無意願賣出地上權,未料昨天一家五口外出用餐,四十分鐘返家,整棟房子已被建商以大鋼牙夷為平地,屋主報警逮捕還在現場的吳姓主管及林姓怪手司機,兩人坦承「拆錯了!」離譜辯詞讓屋主及警方傻眼。
雙方談地上權買賣 尚未談妥
新北市工務局回應,該區域由「橙鴻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申請建案,建案面積四百九十一平方公尺,一月取得建照,林姓屋主的房子在建案基地範圍內,初步了解,原本建商排定拆除長榮路七十五號,不小心誤拆林姓屋主的房子。
警方調查,林家五十年前買斷河邊北街八十六巷五十二號的地上權,三層樓地板總面積廿多坪,房屋地號為長壽段九十五之一號,林家僅擁有房屋地上權,七坪土地所有權現屬橙鴻建設公司。
林家表示,橙鴻欲在該處蓋公寓,雙方仍在談細節,暫無意願賣出地上權,沒想到全家人十一時四十五分出門,到兩百公尺外的早餐店用餐,中午十二時廿五分卻接到鄰居通知「你家被拆了!」趕回來查看,整棟樓已被夷為平地,當場傻眼,並報警。
怪手司機受僱建商 辯稱拆錯
現場吳男供稱,他非橙鴻建設員工,而是受託拆除長榮路七十五號屋子,才帶怪手司機林男前來作業,林男則稱,只是受僱拆屋。兩人交不出產權及拆除證明,警方依現行犯逮捕。
後來吳嫌向警方說「拆錯房屋了!」並解釋,林家的房子與長榮路七十五號相鄰,他搞錯地址拆錯屋,吳嫌的妻子還拿橙鴻建設的委託書到派出所,內容說明橙鴻建設委託吳嫌拆毀長榮路七十五號,警方昨暫依公共危險、毀損罪嫌,將兩人移送法辦,另追查是否另有隱情,橙鴻建設記者聯繫不上。
新北市三重區龍濱 路一棟民宅,昨日遭建商惡意偷偷拆屋,轄區警方獲報立即派員前往查看,果在現場發現吳姓承包商以及林姓怪手司機,一併將兩人帶回偵辦。偵訊時吳姓承包商一 度辯稱是沒有向怪手司機說清楚拆屋程序,才會造成屋塌憾事。對於是何人雇托拆屋?則僅願坦承是長期與「橙鴻建設」簽約拆屋,但是何人接洽受雇則含糊推稱不 清楚?至於怪手司機則直指「就是吳男要他拆掉林宅」警訊後依毀損、公共危險送辦。昨晚林姓司機諭令5萬元交保、吳姓承包商則在今早聲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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