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14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追查銀行不當提供TRF一條龍服務,金管會進行「專案金檢」,昨天一口氣裁罰7家,依照不同情節開罰400萬至600萬元 不等,並限制新承作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金管會並要求,七家國銀必須追究相關部門主管責任,並檢討銷售人員的獎酬薪制,必要時,將追回已發出的獎金。
立委黃國昌在今年4月立法院質詢指出,國內有銀行提供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一條龍」服務,包括製作不實財報、設立境外公司及購買TRF,結果後續衍生多項紛爭,要求金管會展開專案金檢。
金管會則是在4、5月間,對國銀OBU(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全面展開專案金檢,並祭出相關懲處。
首先,針對裁罰結果,分別為中信銀、富邦銀與國泰銀3家被罰600萬元最重,而元大及日盛銀行2家被罰400萬元;另外2家大眾銀與永豐銀由於情節比較輕,未處以罰鍰。
上述7家國銀均被限制業務,新承作隱含賣出外匯選擇權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含結構型商品業務),但不包括與專業機構投資人及高淨值投資法人,必須等到金管會認可缺失改善後,始得恢復承作。
其次,在違規事項方面,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呂蕙容表示,上述銀行辦理OBU開戶作業、客戶財務資料審核作業或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等,有多項缺失,包括:未查核客戶財報或公司真實性,未妥適建立或未確實執行內控制度。
呂 蕙容說,其中,中信、富邦與國泰三家銀行的缺失比較嚴重,且多項缺失再查核仍未改善。在「TRF一條龍」方面,金管會指出,包括:中信銀OBU主動建議客 戶設立境外法人,並推薦代辦公司給客戶,至於國泰世華也有協助客戶設立境外法人之情況;另外,中信、富邦與日盛則是協助客戶編製財務資料、以符合OBU客 戶條件資格。
金管會強調,倘若未來發現其他銀行辦理OBU開戶及財務資料審核作業涉有缺失、違反規定,將根據相關事證,繼續予以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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