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14

〔記者洪友芳/新竹報導〕半導體設備商蔚華科(3055)長期代理銷售Xcerra測試設備(見圖,蔚華科提供)且佔營收高達逾6成,因Xcerra看好中國市場成長性,擬收回代理權,蔚華科被限縮到僅剩台灣地區,受此利空衝擊,蔚華科昨雖緊急啟動實施庫藏股,但股價仍重挫跌停;由於依約代理權還有一年時間,蔚華科與Xcerra合作關係不排除還有轉機。

  • 蔚華科代理的Xcerra Test Cell整合測試平台將遭收回。(蔚華科提供)

    蔚華科代理的Xcerra Test Cell整合測試平台將遭收回。(蔚華科提供)

蔚華科與Xcerra約定獨家代理銷售測試設備涵蓋中國、香港及台灣,日前接獲Xcerra電子郵件告知擬限縮經銷區域至僅剩台灣,蔚華科為了維護公司、股東與全體員工利益,決議主動提出終止與Xcerra經銷協議。法人推估,蔚華科主動提出終止與Xcerra經銷協議,可能是「以退為進」的一種策略;原因是,根據雙方經銷協議約定,Xcerra終止經銷協議是在通知後的一年後生效,在此期間內,蔚華科表示,將與Xcerra持續協商未來的合作關係,也將發展其他產品線及新商機。

蔚華科於2005年間與Xcerra簽署經銷協定,Xcerra佔蔚華科營收比重超過6成,是蔚華科最主要代理產品的供應商。為避免股價受衝擊,蔚華科昨啟動實施一萬張庫藏股護盤,買回價格區間為16至26元,買回上限為15.7億元,但護盤失效,股價仍跌停到15.8元,創一年多以來新低價。

 

蔚華科擬向供應商Xcerra提出終止International Distributor Agreement及其增補協議
(106/02/13 06:53:52)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3055)蔚華科本公司決議向供應商Xcerra Corporation提出終止International Distributor Agreement及其增補協議

1.契約或承諾終止日期:NA
2.契約或承諾內容:本公司2005年5月10日與Xcerra Corporation(下稱「Xcerra」,前身為Credence Systems Corporation)間之International Distributor Agreement及其增補協議(下合稱「經銷協議」)。依經銷協議之約定,Xcerra授權本公司於中國、香港及台灣地區獨家銷售其部分產品。
3.契約或承諾相對人:Xcerra。
4.與公司關係:本公司供應商。
5.終止之原因:
(1) 本公司頃接獲Xcerra之電子郵件告知擬限縮本公司獨家經銷區域為台灣地區,鑒於雙方合作初衷已不相同,雙方認知之商業模式已有差距,為維護本公司之權益及股東之利益,本公司乃決議終止經銷協議,依經銷協議之約定,終止經銷協議之一方應給予他方不少於365日之事前通知(下稱「通知期間」)。本公司並未排除未來與Xcerra之合作關係,於保障本公司權益及股東利益之前提下,本公司將持續與Xcerra協商,取得更多的其他合作方式及最佳方案,以尋求有利於本公司之發展模式。
(2) 依經銷協議之約定,雙方於通知期間內應持續履行經銷協議下原有之義務,且於通知期間內Xcerra未經本公司同意不得變更獨家經銷區域。本公司將依前揭約定,向Xcerra主張本公司之相關權益。

 

蔚華科:Xcerra佔公司最近一會計年度財報進貨總額63%
(106/02/13 06:54:07)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3055)蔚華科本公司決議向供應商Xcerra Corporation提出終止 International Distributor Agreement及其增補協議

1.事實發生日:106/02/10
2.主要買主或供應商名稱:Xcerra Corporation(下稱「Xcerra」,前身為Credence Systems Corporation)。
3.最近一會計年度個體(個別)財務報告銷售總額或進貨總額比例:佔蔚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貨總額63%,佔蔚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併進貨總額63%。
4.停止往來緣由及日期:
(1) 本公司於2005年5月10日與Xcerra簽署International Distributor Agreement,嗣後並簽署有增補協議(下合稱「經銷協議」)。依經銷協議之約定,Xcerra授權本公司於中國、香港及台灣地區獨家銷售其部分產品。
(2) 本公司頃接獲Xcerra之電子郵件告知擬限縮本公司獨家經銷區域為台灣地區,鑒於雙方合作初衷已不相同,雙方認知之商業模式已有差距,為維護本公司之權益及股東之利益,本公司乃決議終止經銷協議,依經銷協議之約定,終止經銷協議之一方應給予他方不少於365日之事前通知(下稱「通知期間」)。依經銷協議之約定,雙方於通知期間內應持續履行經銷協議下原有之義務,且於通知期間內Xcerra未經本公司同意不得變更獨家經銷區域。本公司將依前揭約定,向Xcerra主張本公司之相關權益。
5.公司因應對策:本公司並未排除未來與Xcerra之合作關係,於保障本公司權益及股東利益之前提下,本公司將持續與Xcerra協商,取得更多的其他合作方式及最佳方案,並積極增加新客戶及新產品、調整營運架構,以尋求有利於本公司之發展模式。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蔚華科:台灣是德科技等終止子公司安盟科技經銷權;佔其進貨總額90.22%
(105/10/12 07:08:03)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3055)蔚華科代重要子公司安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台灣是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Keysight Technologies Singapore (Sales) Pte. Ltd.終止經銷權。
1.事實發生日:105/10/11
2.主要買主或供應商名稱:台灣是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Keysight Technologies Singapore (Sales) Pte. Ltd.。
3.最近一會計年度個體(個別)財務報告銷售總額或進貨總額比例:佔安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貨總額90.22%,佔蔚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併進貨總額17.35%。
4.停止往來緣由及日期:105/12/31;原廠營運策略改變。
5.公司因應對策:積極增加新客戶及新產品、調整營運架構。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蔚華科2/13起預定買回10,000張,區間價16.00~26.00元
(106/02/13 06:54:10)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3055)蔚華科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股份買回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2/10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573,871,00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6/02/13~106/04/12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6.00~26.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9.66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03年3月17日至5月5日,所買回股數全數業已辦理銷除。
105年11月1日至12月13日,所買回股數業已送件變更註銷。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1.民國100年8月25日董事會決議於100年8月26日至10月25日自集中交易市場預計買回股數4,000,000股;實際買回股份期間為100年8月31日至10月25日,買回股數3,506,000股。
2.民國102年11月7日董事會決議於102年11月8日至103年1月7日自集中交易市場預計買回股數8,000,000股;實際買回股份期間為102年11月12日至11月13日,買回股數736,000股。
3.民國103年3月7日董事會決議於103年3月10日至103年5月9日自集中交易市場預計買回股數8,000,000股;實際買回股份期間為103年3月17日至5月5日,買回股數4,027,000股。
4.民國105年10月13日董事會決議於105年10月14日至105年12月13日自集中交易市場預計買回股數10,000,000股;實際買回股份期間為105年11月1日至12月13日,買回股數2,833,000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 由:辦理本公司第四次買回本公司股份並辦理註銷案。
說 明:
(一)、 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 本次買回本公司股份之相關資訊如下:
1. 買回股份之目的: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必要而買回,並辦理銷除股份。
2. 買回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
3. 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依法令規範為新台幣1,563,875仟元。本次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為新台幣260,000仟元。
4. 預定買回之期間與數量:預計自106年2月13日起至106年4月12日止買回10,000,000股,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9.66%。
5. 買回之區間價格:新台幣16元至26元之間,惟公司股價低於所訂區間價格下限時,仍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6. 買回之方式: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
(三)、 本案執行細節擬請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在上述條件內全權處理。
(四)、 本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僅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數9.66%,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佔本公司流動資產之8.31%,並不影響本公司之財務狀況及資本維持,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出具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詳(附件一)。
(五)、 檢附證券商出具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書,詳(附件二)。
(六)、 辦理註銷時之減資基準日,授權董事長訂定並全權處理之。
(七)、 敬請  決議。
決議: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本次買回股份總數,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9.66%,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佔本公司流動資產之8.31%,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蔚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其決策過程具合法性,價格區間之訂定及對公司財務之影響亦尚屬合理,尚無重大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無

蔚華科:原廠營運策略改變,子公司終止與台灣是德科技等高端儀器技術合作夥伴合約
(105/10/12 07:07:57)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3055)蔚華科代重要子公司安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台灣是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Keysight Technologies Singapore (Sales) Pte. Ltd.終止經銷權。

1.契約或承諾終止日期:105/12/31
2.契約或承諾內容:子公司安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終止與台灣是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Keysight Technologies Singapore (Sales) Pte. Ltd之高端儀器技術合作夥伴合約(Authorized Technology Partner Agreement)。
3.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台灣是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Keysight Technologies Singapore (Sales) Pte. Ltd。
4.與公司關係:重要子公司安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供應商。
5.終止之原因:原廠營運策略改變。

 

蔚華科10/14起預定買回10,000張,區間價17.00~25.00元
(105/10/14 08:23:30)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3055)蔚華科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股份買回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10/13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563,857,00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5/10/14~105/12/13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7.00~25.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9.39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02年11月12日至11月13日及103年3月17日至5月5日,所買回股數全數業已辦理銷除。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1.民國100年8月25日董事會決議於100年8月26日至10月25日自集中交易市場預計買回股數4,000,000股;實際買回股份期間為100年8月31日至10月25日,買回股數3,506,000股。
2.民國102年11月7日董事會決議於102年11月8日至103年1月7日自集中交易市場預計買回股數8,000,000股;實際買回股份期間為102年11月12日至11月13日,買回股數736,000股。
3.民國103年3月7日董事會決議於103年3月10日至103年5月9日自集中交易市場預計買回股數8,000,000股;實際買回股份期間為103年3月17日至5月5日,買回股數4,027,000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 由:辦理本公司第四次買回本公司股份並辦理註銷案。
說 明:
(一)、 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 本次買回本公司股份之相關資訊如下:
1. 買回股份之目的: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必要而買回,並辦理銷除股份。
2. 買回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
3. 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依法令規範為新台幣1,563,857仟元。本次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為新台幣250,000仟元。
4. 預定買回之期間與數量:預計自105年10月14日起至105年12月13日止買回10,000,000股,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9.39%。
5. 買回之區間價格:新台幣17元至25元之間,惟公司股價低於所訂區間價格下限時,仍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6. 買回之方式: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
(三)、 本案執行細節擬請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在上述條件內全權處理。
(四)、 本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僅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數9.39%,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佔本公司流動資產之6.50%,並不影響本公司之財務狀況及資本維持,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出具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詳(附件一)。
(五)、 檢附證券商出具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書,詳(附件二)。
(六)、 辦理註銷時之減資基準日,授權董事長訂定並全權處理之。
(七)、 敬請  決議。
決 議: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本次買回股份總數,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9.39%,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佔本公司民國一
○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合併財務報表流動資產之6.50%,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蔚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其決策過程具合法性,價格區間之訂定及對公司財務之影響亦尚屬合理,尚無重大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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