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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4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日前,包括復興航空(6702)等公司發布重大訊息之爭議事件,引起外界質疑,這些重大訊息明顯與事實不符,反會誤導或坑殺投資人;金管會證期局昨表示,若公司發布重訊內容不實且屬「情節嚴重」者,台灣證交所已研議,處以「違約金」擬從原本5萬元調高至100萬元,等於大幅增加20倍。

坑殺投資人 罰金大增20倍

證期局表示,依照證交所制定的「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符合重大訊息要件者,公司必須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揭露內容須具有即時性、正確性與完整性。

例如:發現大眾傳播媒體報導有足以影響上市有價證券行情之情事,或報導與事實不符者,應立即輸入重大訊息說明,至遲不得逾發現後兩小時。

現行規定,若有下列情事,證交所可予以開罰違約金,包括:違反本處理程序關於重大訊息或法人說明會相關規定者;重大訊息內容有誇耀性或類似廣告宣傳文字之描述;任意發布尚未確定之消息或公開資料與事實不符者;未於證交所所定期限內提出抽查相關資料者。

影響股價訊息 2小時內要說明

在罰則方面,目前規定若是一年內累犯(一次以上),或是情節出於故意或重大缺失、或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具重大影響,處以5萬至500萬元。

不過,證期局認為,既然是情節重大或故意者,開罰金額起跳僅5萬元,顯然太低了,因此,已請證交所修正相關規範,可能將金額提高至100萬元起跳,藉此強化公司對重大訊息發布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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