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王:購買內湖總部大樓案,無高價購買掏空公司之舉、且已進行設計裝修發包階段
(106/01/12 06:07:44)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1707)葡萄王針對106年1月11日媒體報導「葡萄王購地涉弊遭查」澄清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01/11
2.公司名稱:葡萄王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針對106年1月11日媒體報導「葡萄王購地涉弊遭查」
7.發生緣由:106年1月11日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向來重視國家法規,致力遵守相關規範,相關情事於偵查期間定全力配合檢調調查,針對媒體報導本公司高價買樓及收受回扣之事,說明如下:
一、本公司購買內湖總部大樓,鑑價動作乃經由兩家不同鑑價公司提出鑑價作為參考,後與太子建設公司議價達成,並無高價購買掏空公司之舉,報導內容非屬事實。
二、總部大樓現已進行設計裝修發包階段,絕無報導指稱之「閒置」或「蚊子館」之情事。
三、旗下子公司舉辦表揚活動及購買進口車絕無收取回扣之事,週刊之報導屬未經查證之錯誤消息。
針對計畫性惡意詆毀的言論、行動及週刊未經查證之錯誤報導,上述所涉公司形象與聲譽之損傷,本公司將採法律途徑,追究相關責任。

葡萄王:葡眾企業總經理曾美菁配合檢調約談後,裁定3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
(106/01/11 07:13:58)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1707)葡萄王代本公司重要子公司葡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子公司總經理裁准交保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6/01/11
2.公司名稱:葡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葡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曾美菁總經理於01月10日配合檢調約談後,裁定3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
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葡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相關營運正常,調查過程中全力配合。

2017-01-11

〔記者謝君臨、陳永吉/台北報導〕檢調偵辦葡萄王生技公司涉竄改過期健康食品效期案,查出案外案,發現葡萄王子公司葡眾公司,曾以32億元向太子建設購買內湖一棟辦公大樓,做為葡眾營運總部,葡眾買地時,曾支付上千萬元佣金給第三方仲介人,其間傳出疑有詐領弊端,檢調昨搜索葡眾及總經理曾美菁住所等5處,約談曾女及太子建設主管5人到案,朝詐欺等方向偵辦。

  • 葡萄王被踢爆改標販售靈芝王等過期保健食品案,北檢10日發動第二波搜索約談行動,約談葡眾總經理曾美菁(中)等5人到案,晚間移送北檢複訊。(記者廖振輝攝)

    葡萄王被踢爆改標販售靈芝王等過期保健食品案,北檢10日發動第二波搜索約談行動,約談葡眾總經理曾美菁(中)等5人到案,晚間移送北檢複訊。(記者廖振輝攝)

昨約談的5人中,除曾美菁外,另有一名被告,其餘3人為證人。葡萄王董事長曾盛麟表示,他也是昨天傍晚才知道葡眾被搜索的事,一切情況還在了解中。檢調調查,太子建設8年前以每坪98萬元,標得內湖潭美段佔地1千坪建地,據統計,該筆土地交易能替太子建設帶來7億餘元收益;事後,葡萄王生技與子公司葡眾公司,分別以2.8億元、29.6億元,總計逾32億元價格向太子建設買下內湖潭美段一棟12層樓辦公大樓。

檢調掌握,葡萄王與葡眾共取得4839坪建築物,其中葡眾擁有地上1樓至10樓及12樓,葡萄王分得11樓與10個車位。該筆土地交易,葡眾曾支付上千萬元佣金給仲介,檢調獲報,該筆費用疑涉詐領弊端,其中是否有人假借名義中飽私囊,成為全案追查焦點。

葡萄王日前涉將過期保健食品改標販售,檢調以犯罪嫌疑人身分約談董事長曾盛麟、其姊葡眾總經理曾美菁,訊後曾盛麟獲200萬元交保,曾美菁獲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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