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24 11:51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樂陞案,今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起訴樂陞前董事長許金龍等10人,並具體對許金龍求刑30年,聲請沒收許金龍的不法所得40億7023萬8446元,以及其名下公司私募股票等;北檢今公布許金龍獲利清冊,不法所得分別來自侵占樂陞公款、非法私募、非法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內線交易等4大部分。
侵占樂陞公款部分,102年2月25日,許金龍利用新基公司不實會計憑證統一發票報帳,侵占樂陞公款350萬元。
非法私募部分,102年5月,許金龍以Cinda基金名義,取得樂陞公司私募股票;同年12月間,許金龍再以Eminent公司名義,取得樂陞私募股票;103年3月30日,許金龍將其透過Cinda基金、Eminent公司所取得的樂陞私募股票共1114萬5169股,以時價每股約114元,出售給TP公司原經營團隊,總價12億7054萬9266元。
103年10月至104年12月,許金龍將其透過百尺竿頭、Mega Cloud公司、Triple Collaboration公司所取得的樂陞公司私募股票,共2780萬股,以時價每股約95元,出售予同步公司,總價26億4100萬元;並於104至105年間陸續付款;104年11月間,許金龍以百尺竿頭公司名義,取得樂陞公司私募股票;104年12月間,許金龍再以Mega Cloud公司、Triple Collaboration公司名義,取得樂陞私募股票;總計不法獲利共26億4100萬元。
針對非法發行可轉換公司債部分,105年3月3日至8月30日,許金龍利用人頭圈購樂陞4、樂陞5,共計5984張,交由遠東銀行拆解為CBASO,再以人頭購買後,陸續以現金方式提前履約,樂陞4部分獲利5080萬4730元、樂陞4及樂陞5之擬制獲利為6214萬9250元;此部分不法獲利共1億4000萬4180元。
內線交易部分,105年5月16日至5月31日,許金龍在得知公開收購案消息後,於重大消息公布前的期間內,買賣樂陞股票獲利1518萬5000元。
總計許金龍所涉侵占樂陞公款、非法私募、非法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內線交易等4大部分,不法獲利共40億7023萬8446元。
2017-01-24 15:1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百尺竿頭併購樂陞破局案,外界原以為收購案破局是壓垮樂陞前董事長許金龍的最後一根稻草,但關鍵卻是許金龍當初投資中國TP公司時,與TP原股東FR公司所簽下單方有利於FR的不平等密約,此密約疑導致許金龍及樂陞的金流出現斷鏈,許才會自導自演,演出百尺竿頭溢價收購樂陞的大戲,意圖從中套利。
檢方調查,樂陞當初收購TP公司時,許金龍以其實質掌控的VBL公司,與TP公司原股東FR簽約,由FR以收購價格中的7291萬美元,向VBL公司購買與許金龍有關聯的Cinda基金、Eminent公司、動游公司等所持有的樂陞公司私募股票,以及VBL公司所持有樂陞於市場流通的股票,共約1萬9000餘張。
許金龍等人當時與FR公司簽立密約,約定應由許金龍負擔FR公司向樂陞購回TP公司款項,且FR不負違約責任等單方有利於FR公司的條件;許金龍等人在董事會審議時,隱匿相關密約,後來許金龍無法依約支應款項,該密約才曝光,連帶使樂陞的財務受到重大損害。
檢方調查,許金龍因該紙不平等密約,疑似使自己的財務槓桿出現斷鏈,許等人即謀議,假借以「日資為名、陸資為實」的方式,利用百尺竿頭公司名義,虛偽公開收購樂陞股權,意圖透過操縱樂陞股價的方式,使自己及金主從中套利。
許金龍先後調度其境外資金,預作資金證明,再透過樂陞財務顧問林宗漢的安排,找來日本籍的樫埜由昭擔任百尺竿頭的登記負責人,林宗漢則擔任合夥人,協助隱匿其預定資金來源為中國資金的事實。
去年5月15日,許金龍、樫埜由昭、中國遊戲大亨王佶、林宗漢、潘彥州等5人,在台北君悅飯店會面,協議由樫埜由昭為名義負責人,出資2成、王佶出資8成,公開收購樂陞股票3萬8000張。
許金龍委由樂陞的法律顧問潘彥州,協助設計公開收購的交易架構,隱匿許金龍主導及預定資金是陸資的事實,在去年5月31日公告公開收購訊息,並向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請。
去年7月22日,投審會審查通過,約1萬9500多名投資者登記應賣,去年8月17日,登記應賣數量達到標準,但許金龍等人的資金卻未到位,許即推由樫埜由昭對外公告,將收購案延期至去年8月31日;直到期限前1天,8月30日下午5點半,百尺竿頭對外宣布收購案破局,導致樂陞股票一路下殺,造成投資人損失達28億餘元。
檢方後來查出此次收購案竟是許金龍等人自導自演,針對許金龍等人所隱匿的陸資資金,為何最終沒到位?許金龍應訊時始終不願意說明,檢方質疑幕後恐仍有影武者,已將未到案的樫埜由昭、王佶、林宗漢(具日本永久居留權)等3人發布通緝。
2017-01-24 10:40
〔記者謝君臨、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日商百尺竿頭併購樂陞科技破局案,歷經近5個月抽絲剝繭,今全案調查偵結,樂陞董事長許金龍、代理董事長李柏衡、財務長謝東波、百億大盜楊瑞仁(現改名楊博智)等10人,均被依涉違《證券交易法》等罪起訴,其中檢方向法院對許金龍具體求刑30年;上午9時許,檢方提訊許金龍,預計下午移審台北地院。
檢方表示,被告日籍樫埜由昭、中籍王佶等3人,均依法通緝;日商百尺竿頭前負責人黃文鴻、動游負責人謝啟耀、樂美館財務長彭于璇、金主宋正超等7人,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部分,均因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許金龍不法所得超過40億宣告沒收
檢方估計,許金龍不法所得超過40億7000萬元,均宣告沒收。檢方表示,許金龍出售私募股票、內線交易、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套利及侵占樂陞公司款項所獲之犯罪所得共計40億7023萬8446元、以及葫蘆公司名下之私募股票1700仟股,均為被告許金龍實質所有,請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規定,沒收之。
尹啟銘、陳文茜、李永萍等另案偵辦
針對樂陞前獨董陳文茜、李永萍、尹啟銘等3人涉案部分,北檢今表示3人為被告,所涉犯證券交易法等部分,另案偵辦。
去年9月及本月5日,北檢兩度傳喚陳文茜、李永萍等人,並採隔離訊問,起初3人均是以證人身分被約談,未料,今天北檢偵辦樂陞案偵結,3人均被改列違反證交法之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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