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控廠天鉞電 (5251) 昨(19)日公告,其100%持股設立於汶萊的子公司Metro Pacific Enterprise Corp.,為配合汶萊金融管理局將於今年6月30日全面停止汶萊國際商業公司的業務,並強制要求註冊代理商須協助所有汶萊國際商業公司辦理解散或遷冊至其他註冊地區,擬辦理公司清算及解散。
因營運仍處於調整,天鉞電去年營收3.65億元,年減43.5%,去年前三季稅後淨損1,697萬元,每股淨損0.52元。
去年營運不如預期,主要因客戶與產品結構調整較預期耗時,歐美品牌客戶產品轉換時程比預期長,內部持續專注智慧聯網IoT成長趨勢,開發結合物聯網(IoT)與智能家居安防系統(SHC)等基型產品,期望數位家庭安防新品效應能逐步顯現。
中國衛浴大王唐台英進入天鉞電董事會 助拓展全球市場通路
安全監控廠天鉞電 (5251-TW) 今 (14) 日舉行股東會並進行董監改選,其中在今年初以私募方式取得 7600 章並躍居最大法人股東的 Argus Holdings Limited 也當選一席董事,並指派有中國衛浴大王之稱的海鷗衛浴董事長唐台英擔任其法人代表。
對於策略性投資人 Argus Holding Limited 進入董事會,天鉞電表示,這代表雙方有決心進行深度合作,現正規劃共同拓展全球市場通路,可望增強競爭優勢並擴大公司的銷售市場範圍。
天鉞電股東會也通過 2016 年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並決議每股配發現金股利 2 元,以今日收盤價 40.45 元計算,現金殖利率為 4.94%。
天鉞電表示,公司持續看好智慧安防的前景,並維持投入產品研發升級,開發結合數位無線技術、安全感測、雲端、聯網系統服務與監控的 Smart Security 等利基型產品,同時加強軟體加值能力,創新經營型態,以成為全方位的內容服務 (Content Provider) 提供商。
天鉞電擬私募760萬股、應募人為Argus Holding,每股29.20元
(106/02/02 10:07:48)
|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5251)天鉞電-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洽定應募人、發行價格及相關事宜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1/24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相關函令規定之特定人,並以策略性投資人為限,已洽定應募人為Argus Holding Limited,上開應募人非本公司關係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7,6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普通股7,600,000股為限。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依據一○六年一月四日股東會決議,以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以不低於本公司定價日前上述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訂定之。 (2)依上述定價原則,以一○六年一月二十四日為本次私募之定價日,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分別為28.55元、28.37元、28.38元,擇前一個營業日之收盤價28.55元為基準,另以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為29.20元為基準,取二基準價格較高者訂定參考價為29.20元。 本次私募發行新股價格定為每股新台幣29.20元,為參考價格新台幣29.20元的100%,價格之訂定依據應屬合理,預計募集金額為新台幣221,920,000元。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公司長期營運資金所需,預計能降低公司經營風險,強化財務結構,並提升公司未來營運績效。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募集資金之時效性,故採用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06/01/24 11.參考價格:新台幣29.20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新台幣29.2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所發行之普通股之權利與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將於本次私募普通股交付日起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取得核發上櫃標準之同意函後,始得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補辦公開發行程序,並申請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普通股實際繳款期間及增資基準日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