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2 10:11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台紙經營權之爭延燒,前任總經理王貴增也加入戰局。台紙董事長簡鴻文昨以券商公會理事長身分,發函券商尋求支持,徵求3月13日台紙股東會委託書,卻引發反彈,前台紙總經理、也是券商公會監事會召集人王貴增今日緊急澄清,質疑簡鴻文公器私用,監事會將展開調查。
王貴增以券商公會監事會召集人的身分,發文媒體正式澄清,他強調,簡鴻文以券商公會理事長身分發出函文,僅是個人「公器私用」的行為,呼籲所有證券同業從業人員應堅守立場,券商公會監事會並將就簡鴻文不當運用個資的情形展開調查。
不過,目前擔任券商公會監事會召集人的王貴增,在台紙經營權之爭中,也算是「關係人之一」。他是台紙前任總經理,三年前,簡鴻文與京城銀(2809)董座戴誠志及王貴增聯手,取得台紙經營權後,由王貴增出任總經理。不過,王貴增去年卸下總經理職務,由戴誠志之妻余美玲接任。
台紙今年爆發董、總相爭的經營權之爭,已卸任且無董事席次及職務的王貴增,原本並未公開表態,但隨著委託書徵求競爭白熱化,簡鴻文欲動用自身在券商公會的人脈,徵求3月13日台紙股東會委託書,身為台紙前總座的王貴增,似乎也被迫加入戰局,呼籲券商必須保持中立。
以下為王貴增今日的聲明: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監事會聲明
本人(監事會召集人王貴增)今日下午接獲數位同業高階主管來電求證,玆聲明如下:
一、證券同業所收到有關呼籲同業團結之信函,非證券公會所發出。證券公會為政府與廣大投資人之溝通平台,具有完整理監事會架構,非任一人可以自行完成決策。
二、函文中所述之事,並無法代表本公會立埸。本公會亦從未在正式會議中討論發佈函文相關事宜。
三、公會所有會務人員本於專業及公平公正立埸,絕不容許參與任何上市公司之爭議。
四、本人呼籲所有證券從業人員,應遵守各項主管機關法規,堅守立埸,提供投資人專業服務。
五、對收到信函之同業經理人質疑,有關個資遭不當運用之情形,監事會將展開調查。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監事會召集人 王貴增
記者周康玉/台北報導
台紙總經理昨(12)日批董事長簡鴻文登報指出和旺公司宋正一接掌台紙其中一席監察人,並決議3月31日召開臨時股東會,但這與原本台紙董事會同意的3月13日臨時股東會鬧雙胞,小股東該參加哪一場呢?對此證交所市場推廣部上市一部經理羅贊興表示,因為簡鴻文所擁有的李明哲監察人席次在3日是主動辭職,是否能夠再改派,還必須發函問經濟部商業司,是否違反公司法。
羅贊興表示,由於台紙監察人李明哲2月3日提出辭呈,2月5日才有監察人陳如舜自然解職,在這情形下,證交所依據《公司法》27條,必須釐清「是否可改派」,因此會發函給經濟部商業司,等候其解釋,如果改派是違法,3/31的臨時股東會自然不存在。
台紙總經理余美玲強調,目前台紙公司的作法,就是在3月13日召開臨時股東會,但董事長簡鴻文卻頻頻透過新聞媒體對外發布多種解決問題的「個人版本」,包括投保中心備案、3月31日財報一定要出來、6月7日召開股東會,直到今天又登報於3月31日召開股東臨時會等,她痛批是「簡鴻文導演出來的一齣戲」,希望主管機關務必要中立。
對於台紙總經理余美玲痛批簡鴻文讓監察人「死而復生」,嚴重擾亂台灣證券金融市場秩序,對此簡鴻文今缺席原本預定的券商公會活動,電話也只有秘書接聽,尚無回應。
台紙:公司監察人陳如舜訂3/13召開106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補充)
(106/02/13 07: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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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1902)台紙本公司監察人陳如舜召開民國106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補充紀念品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6/02/12 |
台紙:關於監察人和旺投資法人代表人宋正一宣稱3/31召開106年股臨會之報載廣告說明
(106/02/13 07:4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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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1902)台紙對於今日經濟日報A8版刊載「監察人和旺投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宋正一」之廣告宣稱召開本公司106年股東臨時會之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02/12 |
《造紙股》股臨會鬧雙胞,台紙洗三溫暖
台紙(1902)經營權之爭戰火未歇,董總派各自規畫召開股東臨時會,形成各說各話的鬧雙胞羅生門。受內鬨升溫影響,台紙今早開低1.92%,隨後一度挫跌4.21%、觸及12.5元。不過,隨後在買盤敲進下由黑翻紅,一度上漲3.07%至13.45元,股價大洗三溫暖。
截至中午12點20分,台紙股價力撐盤上,維持小漲0.5%左右態勢,成交量超過2700張,較上周五(10日)的6009張萎縮。三大法人上周賣超台紙477張,又以外資賣超465張最多。
被視為簡鴻文派的和旺投資,登報表示改派宋正一擔任台紙監察人,並將於3月31日召開股臨會,討論提前改選董事案並進行全面改選。台紙對此表示,公司不僅完全未獲改派通知,也完全不認識「天外飛來」的宋正一,總經理余美玲痛批全是簡鴻文為權謀而主導的戲碼。
台紙指出,近期爭端均緣起於和旺監察人李明哲辭任,若能改派宋正一並召開股臨會,那原監察人陳如舜根本無需解任,在監察人存在適格性爭議下,應由最不具爭議的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臨時會。余美玲主張,原監察人陳如舜定3月13日召開的股臨會應依法舉行。
余美玲指出,無論是2016年財報簽核承認、以及6月7日召開股東常會,均須經過董事會決議才能舉行,簡鴻文雖宣稱將盡快召開董事會,但連去年底通過、表定3月10日召開的董事會,簡鴻文都以人將在國外為由,擬擇期再召開,近期對外諸多說法均與事實不符。
余美玲說明,2016年財報要取得監察人承認,仍需先經過董事會通過。即使計畫在6月7日股東會再進行董事全面改選,此日期也只是先向主管機關登記,實際上仍須經由董事會通過才能舉行,故呼籲簡鴻文2天內召開董事會,終結投資大眾的不安與恐慌。
(時報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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