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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8 10:04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台電林口及大林電廠工程,中鼎職員涉與包下鷹架工程的竣瑋公司負責人謝木林合作,向中鼎浮報鷹架施工面積並請款,新北地檢署昨依偽造文書及背信罪嫌,指揮刑事局搜索、約談,訊後聲押謝男及中鼎公司董姓工程師、王姓組長3人。
此外,現場施工主任林天輝獲檢方20萬元交保、中鼎公司陳姓工程師15萬元交保、劉姓工地主任及黃姓工地主任均20萬元交保。
檢警調查,竣瑋公司曾於103年以相同手法向中鼎請款,事後賠償尾款約1千萬元和解,但竣瑋公司仍繼續浮報鷹架。
檢警為追查此案,特地請會計師進行「鑑識會計」,發現竣瑋請領款項不合理,如1人1天施作鷹架的極限應為13至15平方公尺,竣瑋卻曾以在林口電廠1人1天施作高達18平方公尺,浮報面積請領款項,竣瑋在大林電廠也浮報1人1天施作高達30平方公尺。
檢方調查,從103年至105年,竣瑋領走9億工程款,依會計師初估,浮報金額約3至6億元,昨指揮刑事局等搜索涉案人員住處及辦公室等共15處,並約談林、謝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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