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管單位︰許金龍不辭 樂陞等著下櫃

 

2017-04-27

〔記者溫于德、張慧雯/台北報導〕樂陞科技公司董事長許金龍今年1月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起訴,移審法院後獲准6000萬保金外加2億元人保保釋,許當時未籌出遭還押;相隔3月再度提出聲請,希望法官改依保金3000萬與人保2.3億准予交保;台北地院昨指出,已收到聲請狀,但合議庭尚未正式裁定准駁或同意以何種條件停止羈押。

相隔3月再提交保

樂陞董事長許金龍交保在即,不僅員工關切,股東也期待股票可以趕快恢復交易,惟據了解,許金龍交保與股票恢復交易「無法畫上等號」,截至目前為止,樂陞去年第二季財報遲未過關,這只是主管機關的「手段」,目的就是要逼退許金龍,讓樂陞與許金龍徹底切割。

據了解,主管機關認為,許金龍被控證券詐欺罪,今年1月24日被起訴、求刑30年,雖然法官尚未定罪,但已不該繼續擔任樂陞董座,且外傳許金龍雖然人在看守所,但仍透過管道指揮相關公司事務,「想管得繼續管」。為此,主管機關「卡住」樂陞去年第二季財報,明示暗示要求樂陞「轉告」許金龍趕快辭掉董事長職務,否則財報絕對不給過,6月就等著下櫃。此外,就連樂陞去年一直喊要賣怡客、一之鄉挹注窘迫的營運資金,主管機關也say「NO」,條件同樣是要許金龍辭董座後,才能處分資產。

另,昨因有媒體搶先報導許金龍已獲裁准、得以交保,北院也特此澄清,若有停止羈押的裁定,院方均會以書面裁定送達或公開審理時以口頭當庭宣示,始生效力。

許金龍律師陳文禹昨指出,雖已湊足3000萬保金,但部分人保因提供的房產擔保被認定尚有貸款須扣除,在財力不足情況下,仍須籌足才有望為被告交保;陳也希望本週就能辦妥,使被告得以返家休息。據了解,許若獲交保,未來出庭也須準時、且不得無故請假或甚至逃逸,否則保人將可能被追討鉅額保金。

另方面,許金龍現除刑事責任外,也須面對樂陞公司向他與前董事謝東波兩人,連帶求償5468萬5000美元及350萬台幣,合計總額逾新台幣16億元的龐大補償金,該案將由北院愛股法官李路華負責審理,庭期尚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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