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17 10:56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永豐金違法放貸三寶集團等案,今早依涉犯金控法等罪,起訴在押的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永豐餘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三寶建設董娘廖怡慇等人;何壽川被具體求刑12年;今早10點半,北檢發布偵結記者會前,卻發生永豐餘女職員潛入受管制的北檢4樓辦公室插曲,法警獲報後,已將2名永豐餘職員帶至北檢1樓法警室,等候內勤檢察官視情況決定是否偵訊。
今早10點,2名永豐餘的女職員,未受北檢邀約採訪,隨著大批媒體記者一同進入北檢4樓檢察官辦公室所在樓層,該樓層有門禁管制,嚴禁閒雜人等私闖,2名永豐餘女職員卻跟著記者們一同進入新聞發布室,等候北檢召開永豐金起訴案的記者會。
北檢檢察官發現2名永豐金女職員,竟跟著受邀前來採訪的記者,一同進入受管制的北檢4樓辦公室,立即指示法警將2人帶離,並將視今日輪值內勤的檢察官,評估是否偵訊2人。
2名永豐餘的女職員發現被檢察官識破身分,急著想離開,但立即遭法警攔下。2人向法警自稱是永豐餘職員,稱不知道該樓層有門禁管制,當被告知不能進入後,便打算離開;2人見媒體鏡頭拍攝,一度試圖遮掩。
永豐金案承辦檢察官鄧巧羚得知,竟有2名永豐餘女職員潛入北檢辦公室,一度氣得前來關切,專辦重大貪瀆案及經濟犯罪的北檢檢肅黑金專組忠、愛兩組檢察官,也紛紛上前了解。
2017-08-17 10:42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永豐金弊案,今依涉違金融控股法等罪起訴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等19人;北檢指出,何壽川犯後毫無悔意,建請法院從重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3億6000萬元,以示懲戒。另何壽川不法所得美金1200萬元部分,則依刑法規定,宣告沒收。
永豐金控董事兼永豐金租賃公司董事長游國治,檢方建請法院從重處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何壽川特助陳佳興,檢方建請法院從重處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2500萬元。
檢調調查,何壽川涉嫌自98年起,以子公司永豐金租賃掌控的境外GC租賃公司(Grand Capital),無擔保放款給三寶建設境外紙上公司J&R約53億元,此外另涉嫌假藉投資三寶轄下Giant Crystal發行的Star City公司可交換公司債,從永豐餘及元太科技共動用約5.1億元資金,用以投資三寶董事長李俊傑位於中國上海的1788大樓建案,被質疑利用複雜財務操作「錢」進中國炒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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