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報快訊 2017年09月01日 15:47:00
針對群聯公司董事長潘健成等人財報不實案件,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1日表示,全案已偵查終結,因考量潘健成等人無前科和無牟取不法利益,決定對潘健成等人獲不起訴與緩起訴處分,而潘健成緩起訴處分金為1億1000萬元,其他人依情節輕重,從450萬至4萬元不等。
群聯在2016年8月爆發財報不實案件,隨後檢調也赴群聯公司搜索,潘健成遭約談,一度遭限制出境。
事件爆發後,潘健成多次重申未從中獲取不當利益,群聯所處的記憶體控制晶片產業,策略布局難免踩到法律紅線,群聯與子公司的交易,都是為了長期發展,實際交易也反映在群聯財報上。
群聯未受財報不實案影響,營運仍穩健,2016年營收、獲利皆創歷史新高。
檢察官認為,潘健成等人雖成立《證券交易法》財務報告不實罪,但考量潘健成等11人確實未從中牟取個人之不法利益,並在偵查中積極配合檢察官調查證據,故檢察官依《證券交易法》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5項減刑規定,為緩起訴處分。而潘健成緩起訴處分金為1億1000萬元,其他人依情節輕重,從450萬至4萬元不等。
另外,有關潘健成等人被移送涉嫌《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致公司遭受重大損害案件」及「特殊背信案件」,經檢察官偵查後,認此部分之證據不足,故這部分對潘健成等人不起訴處分。(馬麗昕/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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