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改方案試算 不利小股東
2017-09-03 03:28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財政部稅改方案出爐,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馬上為股民試算股利所得課稅的新舊制比較,改採新制後,不論是甲案或乙案,小股東的總稅負將增加,大股東無論選擇甲案或乙案都比現行的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優惠。
而根據財政部試算,適用40%稅率的大股東,無論選擇甲案或乙案,應納稅額相去不遠,但都比現行的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優惠。
安侯建業以公司所得總額為100萬元為例計算,舊制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公司所得稅稅率為17%,股東可扣抵稅額減半下,適用綜所稅稅率5%的小股東,總稅負是13.08萬元。
新制甲案「定率免稅」,股利所得部分的免稅額是29.6萬元,但公司所得稅調高為20%,小股東的總稅負是22.52萬元。新制乙案,小股東擇優選擇合併計稅減除股利抵減稅額制度,公司所得稅調高為20%,個人可扣抵綜所稅額是6.8萬元,總稅負為17.2萬元。
安侯建業會計師張芷解釋,以適用邊際稅率5%、40%的納稅人、公司所得100萬元為例計算,對於個人邊際稅率為5%者,不論是甲案或乙案總稅負都高於舊制,再以綜合所得稅來看,舊制小股東的所得稅可以退稅3.92萬元。新制甲案變成要繳2.52萬元,乙案則是退稅2.8萬元。
但40%的納稅人,新制總稅負不論甲案或乙案都較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為低,新制總稅負在40萬元左右,舊制則要繳45.1萬元。如果比較綜所稅則可少繳約8萬元的稅款。
財政部昨(2)日表示,兩案各有優缺點。官員指出,甲案符合量能課稅精神,但小股東不僅失去抵稅權,還得加稅;乙案較公平,但易生弊端,可能透過人頭戶享有股利抵稅權。
官員指出,甲案無論大股東或小股東,都採37%「定率免稅」,稽徵上較簡便,且剩餘63%併入綜所稅依所得稅率級距課稅,也符合量能課稅原則,但缺點就是原本有退稅機會的小股東不僅失去抵稅權,稅負還會增加。官員解釋,雖然股利高者享受較高免稅金額,但餘額併同其他類別所得適用累進稅率,符合所得高者、多繳稅的公平概念。
- 2017-09-03
退休夫妻股利62萬元 甲案免繳稅 乙案退稅4.15萬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財政部公布稅改方案,股利課稅提出甲、乙兩案,乙案又可二擇一,遭質疑過於複雜。財政部昨說明,甲、乙案各有優缺點,甲案容易瞭解且計算簡便,但股利高者享受較高免稅金額;乙案不易瞭解且複雜,但可維持退稅利益,對中低股利者較有利,以股利六十二萬元的退休夫妻為例,將可退稅四.一五萬元。財政部表示,若最終採取乙案,將透過報稅軟體或稅額試算減少納稅人選擇的困擾。
甲案易計算 股利高享高免稅額
根據規劃,股利所得課稅若採甲案,股利享有固定比率(三十七%)免稅,餘額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適用累進稅率五%至四十%。乙案則是「合併計稅減除抵減稅額」與「單一稅率分開計稅」二擇一制度,前者股利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給予股利八.五%抵減稅額(上限八萬元),抵減有餘可以退稅,一般為適用稅率二十%以下者選用;後者股利按二十六%稅率分開計稅、合併報繳,一般為適用稅率三十%或四十%者選用。
舉例而言,仰賴股利養老的退休族,假設夫妻兩人除了退休金、利息收入(依法減免)外,尚有股利收入六十二萬元,若以甲案試算,課稅所得為零,所以無須繳稅;若以乙案的「合併計稅減除抵減稅額」試算,則可退稅四.一五萬元。
乙案較複雜 但可維持退稅利益
另,假設單薪夫妻年薪六十萬元,股利所得五萬元,若以甲案試算,應納稅額二七七五元;若以乙案的「合併計稅減除抵減稅額」試算,則可退稅五五○元。因此,對於小資族、退休族、菜籃族等中低股利者而言,採取乙案都較甲案更有利,可以維持退稅利益。
財政部官員表示,甲案容易瞭解且計算簡便,股利高者享受較高免稅金額,但餘額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符合所得高者多繳稅的公平概念;由於高股利者多為主要投資人,股利稅負降低後,有助於增加在台投資金額,可創造就業及促進經濟成長。
財政部官員指出,乙案較不易瞭解且複雜些,但可透過報稅軟體或稅額試算減少選擇的困擾,未來將修改報稅軟體,讓系統自動選擇對納稅人最有利的課稅方式。官員表示,乙案讓中低股利者維持退稅利益,高股利者則按單一稅率課稅,有助於增加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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