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斯特:遭檢舉炒股報導內容,所涉人員均非公司之現任董事且與現任董事均無所相關
(106/11/27 07: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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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8080)奧斯特澄清媒體對本公司之報導 1.事實發生日:106/11/24 |
台北地檢署偵辦股市炒手炒作上櫃台灣奧斯特股價案,昨傳訊15人到案後,今天依涉犯證券交易法等罪,命蕭姓、王姓炒手以55萬元交保,劉姓炒手40萬元交保。
檢調接獲檢舉指出,蕭姓男子等炒手涉嫌在去年初到去年底利用人頭帳戶炒作股票;北檢昨天指揮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搜索相關人住所及公司等12處,並約談4名嫌疑人、11名證人,全案朝違反證券交易法方向偵辦。
檢調查出,蕭姓男子等炒手為股票買賣名義人,不排除仍有幕後主使者尚未現身,將持續深入偵辦;而該集團分多區段操縱奧斯特股價,粗估不法所得並不高。
承辦檢察官複訊後,認為蕭姓、王姓、劉姓炒手涉嫌重大,命交保候傳。
2017-11-24 15:53聯合報 記者張宏業╱即時報導
知名電子類股上櫃公司「台灣奧斯特」被檢舉有蕭姓市場派人士,涉嫌結合奧斯特部分董事與3名股市作手,從2016去年初至年底,利用相對成交方式炒作奧斯特股價,吸引投資人追單買進,調查局北機站今天兵分12路前往蕭姓、黃姓與葉姓等被告住處搜索,約談股市作手與奧斯特大股東共15人,晚間將依違反證交法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
檢調指出,今天搜索範圍不包括奧斯特公司,至於奧斯特負責人是否有涉及不法,目前還在釐清。
據了解,知名證券分析師王曈曾於財經台節目中指稱,奧斯特公司投資生技與能源,業績倍數成長,是「具爆發力的黑馬」,王後來遭檢方認定意圖釋放利多哄抬股價,依違反證交法起訴;法院審理認為,王的分析和奧斯特當時的營收及股價走勢差不多,無證據顯示王意圖操縱股價,判決無罪。
奧斯特前董事長沈慶德,曾被控與業者廖文裕、黃耀南及金主林泰榮等人,炒作拉抬奧斯特股價,再賣出持股坑殺散戶,檢方多年前曾依違反證交法起訴沈等9人。
根據當時櫃檯買賣中心監控顯示,奧斯特股價原本僅12元,經人為炒作後漲至45元,除股價異常飆漲,成交量也飆高10倍。
檢調清查,奧斯特內外部共分成5個炒股集團,包括內部董事、前監察人、獨立董事與外部2家投資公司,手法是以集資方式拉抬股價,每個炒股集團獲利不一,最高可獲利3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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